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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银行代发工资业务的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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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发工资业务存在的风险点 1. 未按规定建立委托代理关系、签订代发工资协议。由于代发工资业务竞争激烈,当单位有款项需要代发时总会有多个银行趋之若鹜,时间紧时还可能先做业务后补协议,或者根据单位的要求签署不符合银行要求的制式代发工资协议,或根本不签署协议,造成业务操作不符合银行规定。未签署代发协议的,还存在银行刚代发成功单位又爽约要求取消代发业务,使银行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甚至有可能造成被投诉的风险。

2.代发工资内部过渡账户管理不规范。当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单位较多时,就会出现有的单位已向银行专户转款但未交付银行代发工资清单,有的单位先交付银行代发工资清单但还未向专户转款的情况,如果银行未对代发工资单位分设专户进行管理,极容易出现甲单位使用乙单位资金进行代发的现象,待甲单位的资金不能按时到账时,银行就会出现垫资的风险。

3.代发电子数据、存款凭证交接手续不健全。目前单位委托银行代发工资有通过营业网点由银行人员代发和通过网上银行由委托单位自行办理两种形式,通过网银办理代发工资业务需要委托单位必须注册网银专业版,且交纳一定的费用,因此目前大部分单位都采用第一种方式委托银行代发。单位委托银行代发的,每次代发时需要单位向银行交付有单位签章的代发工资清单和代发的数据盘文件,当数据盘文件没有加密控制时,就存在被篡改的可能性,容易被不法分子伺机作案引发风险。 4.银行复核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代发工资电子数据与纸质清单不匹配。银行柜员责任心不强或由于业务繁忙,在代发工资业务操作前未对单位提交的电子数据与纸质清单信息进行逐笔勾对,或者流于形式,仅复核总笔数、总金额便签章了事,极易产生张冠李戴的操作风险,引起法律纠纷。

二、风险防范措施 将签订的代发工资协议纳入代发工资业务系统控制。在业务系统中增加代发工资单位签约交易,通过该交易生成单位的代理业务编号,单位没有代理业务编号不能做代发工资业务。操作规程要明确规定:对于新拓展的代发工资业务,要与委托单位签订行内制式的《代发工资协议》,并以此操作代发工资单位签约交易。该交易需要事中授权或事后监督检查,营业室主管要按季核对检查纸质代发工资协议与系统签约单位的一致性。对未签订协议或协议已到期的,及时补签或续签新的《代发工资协议书》,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确保单位代发工资协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加强批量代发专户的管理,为每一个代发单位分别设置一个内部专户,避免出现共用代发工资内部账户现象。由系统将代发单位的代理业务编号与内部代发专户进行绑定,专户专用,批量代发时如果资金不足或内部账户录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