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比较:探寻真正世界性的历史普遍规律(一)
详细内容
摘要:马克垚先生是从事世界中世纪史研究的著名学者,他在长期的史学实践活动中,坚持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他在历史的比较研究中认为:古代各国、各个社会千差万别,但在大致相同的生产水平和经济条件下,它们的政治、经济、社会各种形态的结构是大致相同的;发展趋势也应是类似的。各国、各民族的历史发展有自己的特点,我们应该透过这些特点,看出其本质的相似之处。本文着重论述了他从事比较研究的实践和比较思想的特点。
关键词:马克垚;历史比较;比较思想;
谈起历史比较问题,最有发言权的是那些真正从事历史比较研究实践的学者,他们在长期的史学实践中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不仅深化了对于研究对象的认识,也对运用这种方法的目的、意义、作用以及如何运用历史比较有自己比较成熟的认识。笔者从未进行过历史比较,只是在研究当代中国史学发展趋势中的过程中,发现运用历史比较方法研究世界历史并非西方史学家的专利,我国历史学家在近二十多年来的史学实践中也有自己独到的经验与认识。总结这些学者在运用历史比较方面的经验和体会,对于我们进一步认识这种方法会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
2005年初,我注意到马克垚先生①对历史比较研究问题提出过自己的独到的见解,他在为法国年鉴派史学大师马克·布洛赫的《封建社会》一书的中译本写序言时,特别提到中国学者所十分关注的中国有没有封建社会的问题。可见,中西比较的思考已经成为他的习惯性思维方式。马克垚先生是长期从事世界中世纪史研究的学者,为了摸清他的史学理念的脉络,我阅读了他的主要著作,并且提出很多问题向他请教。马先生热情地支持了我的工作,我也从中获益良多。我总结了他的治学路径,把我们的访谈写成了题为《历史比较与西欧封建社会研究》②的访谈文章。我觉得马先生对历史比较方法的运用历史较长,而且有自己独特的见解,这便促使我进一步总结马先生从事历史比较研究的主要学术路程和对于历史比较研究的基本认识。在这个过程中,可以看出马先生对于历史比较,有一个一以贯之的基本思想。为了弄清这个基本思想,我们首先要对他从事历史比较研究的经历有一个大致的回顾。
罗马和汉代奴隶制比较研究
上世纪80年代初期,那是在粉碎“四人帮”以后的思想解放运动兴起之时,学术界思想比较活跃。当时正在讨论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人们对于马克思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概念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观点,作出了种种不同的解释。正在这个时候,马克垚先生在《历史研究》上发表了一篇令史学界颇为震惊的文章——《罗马和汉代奴隶制比较研究》[1]。他在文章中说:“通过对罗马和汉代奴隶制的研究,发现很多方面二者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当然也都有各自的特点。”此文一出,人们立即会联想到马克垚先生肯定是认为奴隶制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制度,公元前后各两个世纪的汉代与罗马一样都是奴隶社会形态,由此更可以推论马先生是魏晋封建论者了。
然而这些推论并不是马先生的本意。十几年后,他在回顾这篇文章发表的背景时说:“此文的本意,只是想指出亚细亚的讨论应当如何深入进行,而不在论证奴隶社会是否普遍存在,也不在证明汉代一定就是奴隶社会。我只是对我国史学界认为是典型奴隶制的的罗马奴隶制进行深入的剖析,指出典型的复杂性,实际上有其不‘典型’的方面,从而说明汉代的奴隶制和罗马的奴隶制有惊人的相似之处。”[2](p130)
那么他进行这个研究的本意究竟是在哪里呢?他是认为,当时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讨论中,有的人用很大力量去研究马克思的亚细亚概念,力图用马克思来诠释马克思。没有从马克思的思想发展上理解马克思的亚细亚生产方式概念,也没有关注古代世界各国的历史实际研究在今天的发展。只是望文生义地理解马克思的亚细亚生产方式,这实际上是理解不了的。这样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他认为,马克思的毕生精力是在研究资本主义,对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问题只是在涉及资本主义有关的问题时才去关注。他虽然有许多发人深省的论断,但并没有形成系统的看法,没有成为一个体系。所以,他认为今天讨论马克思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问题,究竟是指原始社会还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或者是特殊的亚洲社会,这是马克思也没有想过的问题,这样来搞近乎“无中生有”。所以,他觉得今天讨论社会形态问题,重点应该放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当前史学研究的新成果来探索新的理论。在他看来,很多人们认为“典型”的东西,像罗马的奴隶制问题,也有些不典型的地方,甚至与中国有很大相似之处。他在当时就认为:“我们应该从事实出发,通过对一些主要国家、主要地区的比较研究,建立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政治经济学,解决一系列理论问题,把古代史的研究奠立在真正科学的基础上。”[1]
从马先生所发表的这篇历史比较的文章和他以后对此文章的叙述中,我们可以看出他对待历史比较研究的态度。在上世纪80年代初,历史比较研究在我国还是历史研究的新动向,人们可能怀着某种兴趣去尝试一下这种新的方法,在那时确实可以引起人们很大的关注。但是马先生的历史比较却不是为了赶时髦,也不是想引起什么轰动效应。他所进行的历史比较是非常认真的,同时在比较之中包含着许多深层的思考。在这篇文章中,他探讨了罗马和汉代的奴隶来源问题,分析了奴隶从事农业生产的情况,研究了奴隶制占主导问题以及奴隶的法律地位问题。在这些研究中,他发现了在很多方面二者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从奴隶的定义来看,双方基本上是一致的。但他又认为不能只从定义上理解奴隶阶级,事实中会存在许多与定义相矛盾的特点,即使是典型的罗马奴隶也有许多不合定义的变态。他通过比较证明了,奴隶制经济是能够独立存在的,它能够自己进行物质资料的再生产和劳动力的再生产,使社会生产继续下去。通过比较他还发现,在奴隶社会中,奴隶制经济只是其经济成分之一。汉代和罗马的情况都说明奴隶社会中,奴隶制经济并不占压倒的优势,只是说奴隶制经济在生产中占到一定比重,有一定的重要性。
根据以上这些研究,他觉得目前我们对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了解还很浮浅、很片面,有很多新的理论、新的问题必须去探讨。而历史比较只是为这种研究创造一种条件。他并不想由此得出结论说,奴隶制或奴隶社会是普遍的或是不普遍的,因为这是需要通过大量的研究,通过百家争鸣,来深入研究的问题。而他所作的比较,只是为这种研究提示一种方向。因为那种从定义出发来探寻社会经济形态问题的路子是不可取的,只有通过对具体问题的深入研究包括历史比较研究,才可能对进一步的理论研究创造一个基础。我想这便是马克垚先生对于历史比较研究的目的的一种认识,这种认识在他以后的历史比较研究中将一再显示出来。
西欧封建社会的比较研究
马克垚先生是研究世界中世纪史的学者。他在80年代中和90年代初,先后出版了《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和《英国封建社会研究》两部著作,受到学术界的很大关注。这两部书是研究西欧国家的封建经济的,但是他与一些西方学者在研究方法上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善于通过历史比较来思考和解决问题。
为什么要用比较方法来研究西欧的封建社会呢?马先生有自己的考虑。他说:对于前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研究,主要是18、19世纪在西欧进行的。当时的历史学家根据西欧的历史,分析和概括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特点,总结出一系列定义、概念,描绘出这些社会的特征,成为日后人们认识这些社会的标准。这些标准都是以西欧为根据的,对于广大的亚洲、非洲、美洲地区的历史,他们既不了解,又夹杂了一些偏见和轻视。二次大战以后,随着亚、非、拉地区民族解放运动的开展,对这些地区古代历史的研究也取得长足进步,前资本主义社会诸形态以前所未有的多样性、复杂性呈现在史学家面前。过去单纯从西欧总结出来的有关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一些定义、概念遇到了严重挑战。我从60年代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大讨论中感觉到,应该对前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些特点和规律进行再认识,根据世界主要国家和民族的历史,综合比较出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共同特征,真正体现世界历史发展的统一性。这种再认识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深入研究亚、非、拉地区的古代史,总结出规律性的东西;另一方面就是对西欧历史已经形成的概念、定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重新考察,看它是不是科学的抽象,同时看它是不是真的符合西欧的具体情况。在两方面都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再进行综合比较,才能发现真正共同的特征。
马先生的这种考虑对于深入进行西欧封建社会的研究确实很有价值,但他也考虑到按照这个思路去研究难度是非常大的。因为在这个领域里,外国人已经耕耘了几百年,相比之下我们学识浅薄、资料缺乏,困难很大。但是他也看到了我们的有利条件。他觉得我们这里基本的图书资料还有一些,期刊杂志也有一些。我们虽然不能在西欧领域里进行微观研究,如同法国历史学家拉杜里写《蒙塔尤》那样,细致探讨一个小山村的社会状况,但是进行一种综合性的、中观的研究还是有可能的。因为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的一些概念,如封臣制、封土制、庄园、农奴、公社、城市等等,大多是19世纪西方学者特别是德国学者提出来的,他们的研究多从法学定义入手,根据典型的少数史料做出普遍概括,而对实际的多样性则关注不够;随着新发现的史料越来越多,地方史的研究逐渐深入,即使对西欧来说,原有的普遍性结论也需要进行修正。
除了这些条件外,马先生觉得我们有一个有利条件,就是有个参照系,即东方国家,首先就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情况可以用来进行对比。再有,就是既要注意区分法律形式与经济事实,也要注意从法律形式与经济事实的结合上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由于这些有利条件,特别是方法论上的特点,我们就可以对封建社会的一些经济结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匡正一些过去流行的不尽确切的说法。
马先生的专着《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1985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2001年又出了第2版。这本书中有他不同于西方学者的独立见解。比如说在庄园制问题上:过去大家都以为典型的西欧封建时代农业组织就是庄园,他认为这种看法并不正确。那种村、庄合一,组织严密的农奴劳役制大庄园在西欧中世纪只占少数,大多数地区的庄园是一种松散的组织,甚至完全没有庄园。庄园本身也不断变化,有的衰落瓦解,有的重新兴起。他认为,可以把庄园作为封建经济的一种形式进行研究,但中世纪西欧农业的基本组织仍然是乡村而不是庄园,乡村是研究农村经济的基本点。过去以为西欧封建时代完全庄园化,部分原因是由于西方学者的庄园概念中包含着法律形式的成分,主要指封建主对领地的管辖权,是指封建主的整个领地。
在农奴问题上马先生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西欧中世纪农奴的概念源自罗马的奴隶,这是西方学者研究的结果。但实际上,当时西欧呈分裂割据状态,法律不统一,主要实行的是习惯法,而这种习惯法的地区差别很大,因此各地农奴的情况也不一样,其身份地位、受剥削程度、劳役负担、实物货币交纳等等千差万别。所以,真正分清楚哪些人是农奴并不容易。过去认为西欧封建时代农村主要劳动力是农奴的看法并不准确。只能说农奴是当时农村中劳动力的一种,其地位最为低下;但是不好说有个时期农奴占了农村劳动力的大多数。
正是由于这本书中对于西欧封建社会诸形态做出了一些新的解释,澄清了原来在我国学术界流行的一些不甚确切的概念,所以引起了史学界的关注。1992年马先生又出版了《英国封建社会研究》一书,把它作为《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一书的补充。他认为,《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是对整个西欧中世纪经济结构的描述,范围太广,不少问题难以深入。所以他打算把研究范围缩小到他比较熟悉、资料又比较容易得到的英国中世纪,来解决一些自己想要解决的问题。而他写这本书的目的,仍是想阐发在《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一书中提出的一些想法。他认为,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在生产力大致相同的基础上,各地区、各国家的社会结构应该有基本相同之处,当然也有各自的特点。但是19世纪的历史学家,主要是西欧的历史学家,从当时的客观条件和主观认识水平出发,认为人类历史是大不相同的,西欧是一种模式,其他地区是另一种模式。东方的模式是东方专制主义,而西方模式是从奴隶制经过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东方社会是停滞的,西方社会是不断发展的。但20世纪以来,特别是二战以来,历史研究大大深入了,许多学者发现,这种对东西方历史特殊性的夸大并不完全符合历史的实际。所以他觉得选择一个典型,对其古代社会作深入的重新研究,相互比较,能够使我们对世界历史发展的统一性有更深入的了解,对各民族、各国家的历史特殊性也能把握得更准确。可以说他这本《英国封建社会研究》就是以英国为典型,来对西欧封建社会所作的重新剖析。
马先生认为,通过这本书的探索,起码可以有三点认识:第一,作为西欧封建社会典型结构的封臣制,还有和它紧密联系的封土制,以及庄园制、农奴制等,原来主要根据法律规定所形成的概念和其实际状况是很不相同的,它们是否可以作为一种典型形态来概括也是值得考虑的。第二,通常被史学家作为东西方发展差异起点而认识的西方城市,在中世纪时并没有人们以为的那么多的独立性。它在政治上、经济上均属封建结构。在英国,城市受国家控制,执行各种政令,就像一级行政组织。第三,中世纪时期,英国的王权并不软弱。当时国家的行政、财政、司法机构相当发达,国家的统治和剥削及于一般农民,也包括农奴。中世纪英国议会是国家政权的组成部分,而不是贵族与第三等级抗衡国王的组织,不能用近代西方代议制的眼光来看待它。马先生认为他所得出的这些认识,并不否认英国封建社会有它自己的特点,他只是想从全球比较的角度对这些特点进行一些剖析。
从马先生对西欧封建社会的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出,他所以会得出一些与西方学者的不同的认识,正是由于他在方法论上的特点所致。他以中国封建社会为参照,所以能够发现西方学者的传统观点与历史实际的差距,并进一步提出自己的见解,这正是他的研究的高明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