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大全>历史学论文>北魏时期的水旱灾害及其防治(一)

北魏时期的水旱灾害及其防治(一)

详细内容

作为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北魏社会经济的发展是伴随着对黄河中下游地区的逐步占领而实现的,并且引起了北魏社会经济经营成分的变化,这就是由游牧经济逐步向农耕经济的转变。随着北魏农耕经济的发展,受自然条件的影响,特别是水旱灾害的影响,农业经济的发展举步维艰。兹将北魏时期水旱灾害发生的地域、特点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乃至政府的防灾赈灾措施作一论述,以求得历史启迪。
一、水旱灾害的状况
伴随着北魏鲜卑族拓跋部由游牧民族转向农业民族,自然条件的变化对这一民族就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具体说来,因为北方地区多变的气候条件,使北魏的农业经济基本上就建立在对气候环境的依赖上,因为水旱灾害而导致农业生产颗粒无收的情况频频见诸史书的记载,下面对北魏时期水旱灾害发生的状况略作考察。
北魏早期所发生的水旱灾害见诸记载的多在代北地区,代北地区作为北魏重要的发迹地,其农业经济是随着北魏对这一地区的占领而开始的。这里地处中国高纬度地区,黄土高原的北缘和北方沙漠地区的南缘,常年缺水少雨,干旱威胁着这里的农业生产,使农业生产对自然的条件的依赖较为严重。
我们来看北魏时期规模较大的水旱灾害的记录。明元帝在神瑞二年十月丙寅所下的诏书中称当时代北地区“频遇霜旱,年谷不登。”〔1〕说明霜灾和旱灾频繁发生使农业生产连年歉收。太武帝延和三年正月所下诏书中称“遭离水旱”,在次年所下诏书中又称“阴阳失序,和气不平,去春小旱,东作不茂。”〔2〕很显然是生态环境的失衡导致春天种植季节发生旱灾而使农作物生长不茂盛。太安四年十二月文成帝所下的诏书中说:“六镇、云中、高平、二雍、秦州,遍遇灾旱,年谷不收。其遣开仓廪以赈之。”〔3〕此次发生旱灾的地方波及代京北部的六镇和周围的云中以及关中地区,涉及了北魏统治的大部分地区,范围之广是北魏建国以来最大的一次。
伴随着北魏统治地区的拓展,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地域在逐步扩大,献文帝天安元年“是岁,州镇十一旱,民饥。”皇兴二年时“以州镇二十七水旱,开仓赈恤。”〔4〕旱灾的威胁不容忽视。而到孝文帝时,可以说年年发生旱灾,而且旱灾一旦发生则是跨州连镇,十余州镇乃至二十余州镇大范围的旱灾屡见不鲜。孝文帝延兴三年“州镇十一水旱,丐民田租,开仓赈恤。相州民饿死者二千八百四十五人。”太和元年十二月“丁未,诏以州郡八水旱蝗,民饥,开仓赈恤。”太和二年四月“京师旱”,“是岁,州镇二十余水旱,民饥,开仓赈恤。”太和四年“是岁,诏以州镇十八水旱,民饥,开仓赈恤。”太和五年四月孝文帝在诏书中说:“时雨不沾,春苗萎悴。”太和八年“十有二月,诏以州镇十五水旱,民饥,遣使者循行,问所疾苦,开仓赈恤。”太和九年“京师及州镇十三水旱伤稼。”〔5〕太和十一年从春天直至六月“春旱至今”,以致于“野无青草”。而在上一年夏天,代京就因天旱而导致流民出现。

〔1〕《魏书》卷三《太宗纪》。
〔2〕《魏书》卷四上《世祖纪》。
〔3〕《魏书》卷五《高宗纪》。
〔4〕《魏书》卷六《献祖纪》。
〔5〕《魏书》卷七上《高祖纪上》。
太和十二年“是岁,两雍及豫州旱饥。明年,州镇十五大馑。”〔1〕太和十五年四月“自正月不雨,至于癸酉。”到了太和十七年五月孝文帝曾因天旱而减膳食。太和二十年“西北州郡旱俭,遣侍臣循察,开仓赈恤。”〔2〕我们在这里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引列孝文帝时期所发生的旱灾情况,其目的正是为了说明当时自然灾害发生的频度。西北内陆作为北魏活动的重要地区,因自然环境的原因,旱灾仍是威胁农业生产的关键问题。
除了旱灾以外,北魏时期水灾也是频繁发生。明元帝泰常三年八月,“雁门、河内大雨水。”太和六年十二月所下的诏书中有“去秋淫雨,洪水为灾”之语,说明太和五年代北地区也曾发生过洪涝灾害,太和十四年“时江南北连岁灾雨”。〔3〕宣武帝年间北魏境内可以说是水旱灾害不断发生,永平四年“州镇十一大水”。延昌元年五月“自二月不雨至于是晦。”因而宣武帝有“去岁水灾,今春炎旱”之语。《魏书》卷一百一十二《灵征志》有北魏时期水灾发生的主要记录,兹胪列如下:

太祖天赐三年八月,霖雨,大震,山谷水溢。
太宗泰常三年八月,河内大水。
世祖延和元年六月甲戌,京师水溢,坏民庐舍数百家。
真君八年七月,平州大水。
六年七月,青、雍二州大水。
八月,徐、东徐、兖、济、平、豫、光七州,平原、枋头、广阿、临济四镇大水。
九年九月,南豫、朔二州各大水,杀千余人。
二十三年六月,青、齐、光、南青、徐、豫、兖、东豫八州大水。
世宗景明元年七月,青、齐、南青、光、徐、兖、豫、东豫,司州之颍川、汲郡大水,平隰一丈五尺,民居全者十四五。
正始二年三月,青、徐州大雨霖,海水溢出于青州乐陵之隰沃县,流漂一百五十二人。
永平三年七月,州郡二十大水。
延昌元年夏,京师及四方大水。
二年五月,寿春大水。
肃宗熙平元年六月,徐州大水。
二年九月,冀、瀛、沧三州大水。
正光二年夏,定、冀、瀛、相四州大水。
孝昌三年秋,京师大水。
出帝太昌元年六月庚午,京师大水,谷水泛溢,坏三百余家。
孝静元象元年,定、冀、瀛、沧四州大水。
兴和四年,沧州大水.
戊申,豫州大雷雨,平地水三寸。

从上述所列举的水灾发生情况,我们可以看出北魏时期水灾发生的频率是相当高的,有时是相隔两三年发生一次水灾,有时是一年内多次发生水灾。水灾所发生的地域主要集中在黄河中下游地区的徐淮平原上,计有京师、河内、平州、青州、雍州、东徐州、兖州、济州、平州、豫州、光州、南豫、朔州、东豫州、司州、冀州、瀛州、沧州、定州等,其中青、齐、
             
〔1〕《魏书》卷一百五之三《天象志三》。
〔2〕《魏书》卷七下《高祖纪下》。
〔3〕《魏书》卷一百五之三《天象志三》)
光、南青、徐、豫、兖、东豫、冀、定、沧等州不止一次发生水灾。上述水灾往往是破坏性极强,造成了百姓生活的困窘。
纵观这些水旱灾害,其特点有:其一,地域广阔,从水旱灾害所发生的地域来看,波及北魏所统治的主要地区,并且水灾和旱灾所发生的地域有所差别,旱灾主要以黄土高原和西北内陆为主,而水灾则集中在黄河中下游地区。其二,持续时间长,频度高,在某些时段可以说是连续干旱或多次发生涝灾,如孝文帝时期就是一个颇具代表的时代。

二、水旱灾害的危害
农业经济薄弱的基础,使水旱灾害所造成的危害较大,即远远超过民众对灾害的承受能力,一旦遭遇灾害往往造成民众大批死亡或流离失所,远逃他乡。
水旱灾害首先使民众的生命财产受到损害。魏道武帝天赐元年“夏五月,北巡。自参合陂东过蟠羊山,大雨,暴水流辎重数百乘,杀百余人。”〔1〕这是在行途中遇到暴雨而冲走了辎重,使百余人被淹死。我们前文所引述的《魏书》卷一百一十二《灵征志》的材料,如太平真君九年九月“南豫、朔二州各大水,杀千余人。”正始二年三月,“青、徐州大雨霖,海水溢出于青州乐陵之隰沃县,流漂一百五十二人。”这是因为大雨造成海水倒流而将152人冲入海中,反映了水灾对民众生命财产的影响。太和十四年秋高闾在所上的表中言:“奉癸未诏书,以春夏少雨,忧饥馑之方臻,愍黎元之伤瘁,同禹汤罪己之诚,齐尧舜引咎之德。虞灾致惧,询及卿士,令各上书,极陈损益。深恩被于苍生,厚惠流于后土。”〔2〕说明旱灾流行造成百姓的饥馑,乃至“伤瘁”。太和九年八月孝文帝诏书有“数州灾水,饥馑荐臻,致有卖鬻男女者”,而且因灾荒涉及冀、定、幽、相四州,时间跨度从太和六年以来一直如此,使百姓不得不卖儿鬻女以期度过难关。南安王桢在“太和二十五年五月至邺,入治日,暴风大雨,冻死者十数人。”延昌二年“(元)熙以七月入治(为相州刺史),其日大风寒雨,冻死者二十余人,驴马数十匹。”〔3〕上述两个暴风雨发在夏季的五月和七月,反而使民众冻死,所造成的灾害都是突发性的,也反映了民众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之低。永平三年“夏四月,平阳郡之禽昌、襄陵二县大疫,自正月至此月,死者二千七百三十人。”〔4〕史书没有记载在永平三年所发生的疾疫流行的原因,我分析可能是旱灾之后所引起的。正光二年八月“今春夏阳旱,谷籴稍贵,穷窘之家,时有菜色。”〔5〕很显然也是因旱灾造成民众的穷困。《魏书》卷十六《京兆王黎传附继子叉传》云:“又闻自(元)叉专政,亿兆离德,重以岁时灾厉,年年水旱,牛马殪踣,桑柘焦枯,饥馑相仍,菜色满道,妖灾告谴,人皆叹息。瀍涧西北,羌戎陆梁。泗汴左右,戍漕流离。”这可以说是北魏末年水旱灾害流行对民众生存所带来威胁的真实写照。
水旱灾害所造成的直接损失是农业生产歉收。孝文帝在太和二年二月所下的诏书中即指明了自然灾害的危害:“今东作方兴,庶类萌动,品物资生,膏雨不降,岁一不登,百姓饥乏,朕甚惧焉。”〔6〕这恐怕是中国封建时代统治者心声的真实表露,因天旱而无法播种,就有可能导致农作物一年没有收成。宣武帝景明三年春二月戊寅,诏曰:“自比阳旱积时,农民废殖。”熙平元年五月,孝明帝下诏:“炎旱积辰,苗稼萎悴,比虽微澍,犹未沾洽,晚
              
〔1〕(《魏书》卷二《太祖纪》。
〔2〕《魏书》卷五十四《高闾列传》。
〔3〕《魏书》卷十九《南安王桢传》。
〔4〕《魏书》卷八《世宗纪》。
〔5〕《魏书》卷六十七《崔光传》。
〔6〕《魏书》卷七上《高祖纪上》。
种不纳,企望忧劳,在予之责,思自兢厉。尚书可厘恤狱犴,察其淹枉,简量轻重,随事以闻,无使一人怨嗟,增伤和气。土木作役,权皆休罢,劝农省务,肆力田畴。庶嘉泽近降,丰年可必。”在这一诏书中孝明帝对于庄稼因缺雨水而导致枯萎的状况表示了深深的担忧,他希望天降甘霖,则“丰年可必。”正光二年七月诏中有“时泽弗降,禾稼形损”之语;三年六月诏中又有“炎旱频岁,嘉雨弗洽,百稼燋萎,晚种未下,将成灾年,秋稔莫觊”〔1〕的话,可见孝明帝对于因旱灾导致农作物颗粒不收的忧虑。
旱灾的持续在西北内陆还造成了沙尘暴天气。始光年间,太武帝讨伐赫连昌,至其城下,“会有风雨从东南来,扬沙昏冥。”〔2〕这是发生在今陕西中部地区的扬沙天气。北魏孝明帝时“大旱跨时,民劳物悴”,崔光上表劝谏灵太后:“秋末久旱,尘壤委深,风霾一起,红埃四塞。……霜旱为灾,所在不稔,饥馑荐臻,方成俭弊。”〔3〕极为形象描述了因天旱造成了尘土飞扬的沙尘暴天气。我们翻检《魏书》卷一百一十二《灵征志上·大风》可以看出许多风灾的发生是在旱灾之后或与其同时,兹将有关材料节录如下:

太宗永兴三年二月甲午,京师大风。
十一月丙午,又大风。
四年正月癸卯,元会而大风晦冥,乃罢。
五年十一月庚寅,京师大风,起自西方。
神瑞元年四月,京师大风。
二年正月,京师大风。
世祖太延二年四月甲申,京师暴风,宫墙倒,杀数十人。
三年十二月,京师大风,扬沙折树。
真君元年二月,京师有黑风竟天,广五丈余。
高宗和平二年三月壬午,京师大风晦瞑。
高祖延兴五年五月,京师赤风。
太和二年七月庚申,武川镇大风,吹失六家,羊角而上,不知所在
壬戌,雍州赤风。
三年六月壬辰,相州大风,从酉上来,发屋折树。
七年四月,相、豫二州大风。
八年三月,冀、定、相三州暴风。
四月,济、光、幽、肆、雍、齐六州暴风。
九年六月庚戌,济、洛、肆、相四州及灵丘、广昌镇暴风折木。
十二年五月壬寅,京师连日大风,甲辰尤甚,发屋拔树。
六月壬申,京师大风。
十四年七月丁酉朔,京师大风,拔树发屋。
二十三年八月,徐州自甲寅至己未,大风拔树。
闰月庚申,河州暴风,大雨雹。
世宗景明元年二月癸巳,幽州暴风,杀一百六十一人。
三年闰月甲午,京师大风,拔树发屋,吹折阊阖门关。
九月丙辰,幽、岐、梁、东秦州暴风昏雾,拔树发屋。
四年三月己未,司州之河北、河东、正平、平阳大风拔树。
            
〔1〕《魏书》卷九《肃宗纪》。
〔2〕《魏书》卷三十五《崔浩传》。
〔3〕《魏书》卷六十七《崔光传》。
正始元年七月戊辰,东秦州暴风,拔树发屋。
二年二月癸卯,有黑风羊角而上,起于柔玄镇,盖地一顷,所过拔树。甲辰,至于营州,东入于海。
四年五月甲子,京师大风。
永平元年四月壬申,京师大风拔树。
三年五月己亥,南秦州广业、仇池郡大风,发屋拔树。
延昌四年三月癸亥,京师暴风,从西北来,发屋折树。
肃宗熙平二年九月,瀛州暴风大雨,自辛酉至于乙丑。
正光三年四月癸酉,京师暴风大雨,发屋拔树。
四年四月辛巳,京师大风。
孝昌二年五月丙寅,京师暴风,拔树发屋,吹平昌门扉坏,永宁九层撜折。
前废帝普泰元年夏,大风雨,吹普光寺门屋于地。
孝静武定七年三月,颍川大风。

根据上面所选录的材料,其中所记述的“晦冥”、“扬沙”、“黑风”、“赤风”、“暴风昏雾”等现象都可能是大风所引起的沙尘暴天气,而且这种灾害性的天气所发生的州郡有京师、雍州、幽、岐、梁、东秦州、柔玄镇等地区,这仅仅是史书明确记载的状况,结合北方地区的土壤特点这一时段所发生的大风天气极有可能伴随着沙尘暴的来临,这也是北方地区旱灾持续发展的结果,反过来沙尘暴的天气又使北方地区土壤缺水的状况更为加剧,加深了旱灾的流行。这就是北魏时期北方地区旱灾频仍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