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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河套地区的开发(一)

详细内容

内容提要:河套地区的大规模开发始于汉武帝,汉代国家开发河套采取如下措施:一、设置郡县,建筑城池,为这一地区的开发建立居民点和开发中心;二、迁民屯垦,增加河套的劳动力;三、进行大规模的军事屯田;四、妥善安置归附匈奴;五、兴修水利。从而确保了开发的成功。河套开发于西汉后期和东汉中期出现两次高潮,其间开发主体也在变化,在西汉,河套开发的主体是封建政府,至东汉,豪强地主田庄成为河套开发的主要形式。

关键词:汉代河套开发政府行为田庄经济

本文所论河套,位于北纬37度线以北,包括宁夏平原和鄂尔多斯高原、黄土高原的部分地区,今属宁夏、内蒙古、陕西三省区。在汉代为朔方郡、五原郡、云中郡、定襄郡,以及北地、上郡的北部和西河郡的河西部分,统属朔方刺史部。因为黄河在这里流了半个回环,故称“河套”,套内之地则称“河南”。

秦汉以前,主要是匈奴人在这里活动。秦统一之后,派蒙恬率lO万大军将匈奴逐出河套,“徙谪戍以充之”,但泰祚短促,秦末天下大乱,移民皆返还家乡,河套复为匈奴所有。①汉武帝反击匈奴,占领河套。由于路途遥远,交通不便,粮饷运输极为困难,于是西汉中央作出开发河套的重大决策,并取得了世所公认的成就。在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上,由政府全力以赴、深入持久地全面介入一个地区的经济开发,这是第一次,也是最成功的一次,可以说是中央政府开发边疆的典范。然而此后近2000年的环境变迁,昔日的辉煌已湮没于漫漫黄沙。因而在当今西部大开发全面启动之际,探讨汉代河套开发也就变得更有意义。

一、两汉政府开发河套的政策和措施

(一)设置郡县建筑城池

元朔二年(前127年),汉武帝派卫青“出云中以西至陇西,击胡之楼烦、白羊王于河南,遂取河南地”。然后大臣主父偃向武帝上疏,“盛言朔方地肥饶,外阻河,蒙恬城之以逐匈奴,内省转输戍漕,广中国,灭胡之本也。”武帝接受这一建议,当年即置朔方郡(今内蒙乌拉特旗东)和五原郡(在今包头西)。②后又于元朔四年(前125年)置西河郡(郡治今府谷西北)。河套平原还有云中郡、定襄郡。北地、上郡的北部也延伸到河套地区。武帝又在郡下设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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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史记·匈奴列传》。
②《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汉书·武帝纪》。

《汉书·地理志》记载,至西汉末,朔方郡有县10,五原郡有县16,云中郡有县11,定襄郡有县12。北地、上郡、西河三郡有部分区域不在河套之内,但亦可算出其大概:西河郡,有县36,根据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该郡可考县20,无法考定具体位置的县16,位于河套区内可考县11,按照这一比例,该郡河套区无考县应为9,则西河郡的河套区应有县20。依同理,上郡共有县23,其中可考县16,无考县7,37度线以北可考县9,则该郡河套区应有县13。北地郡共有县19,其中可考县16,无考县3,37度线以北可考县6,由于银川平原全在该郡北部,屯田和军事机构亦全在北部,则北地郡的河套区约有县8。如此则西汉河套地区共有90县。其县数比现在密度高得多,像朔方、五原二郡,在其境内汉代有县26,而今天只有7县l市(包头市)。

西汉所设郡县皆筑城。《汉书》的《武帝本纪》、《匈奴列传》、《苏建传》俱载,汉武帝在设置朔方郡的次年(前126年),遣将军苏建筑朔方城,“复缮故秦时蒙恬所为塞,因河而为固。”它郡亦相继筑城。新设置的县也在筑城,如朔方郡之临戎县城,为武帝元朔五年筑,其三封、沃野两县为武帝元狩三年(前120年)所筑。①太初三年(前102年)夏,武帝“遣光禄勋徐自为筑五原塞外列城,西北至罗朐,游击将军韩说将兵屯之。”②

河套地区所筑之城,既是郡县治所和军事防守的据点,又是一个地区最重要的居民点。西汉虽然在三次战役中取得重大胜利,但退居漠北的匈奴仍有强大的进攻能力,机动性强的匈奴骑兵仍经常窜入河套地区进行骚扰,如元鼎五年(前112年),匈奴“入五原,杀太守。”:太初三年秋,“匈奴大入云中、定襄、五原、朔方,杀略数千人,”并将徐自为所筑塞外列城尽行破坏。征和二年(前91年),“入上谷、五原,杀略吏民。”昭帝时,匈奴还曾在入侵五原、杀略数千人之后。“数万骑南旁塞猎,行攻塞外亭障,略取吏民去。”③故在当时的情况下,从内地新迁来的人民是不可能散居于野外的。像朔方郡的临戎、三封和窳浑三县城,其城垣遗址宽约9~13米,若宽高之比按1∶1计算,则城墙高度约为10米,抵御匈奴骑兵应当是绰绰有余了。三县城周围“都散布着数以万计的汉墓”,④“在这些成群的古墓中所埋葬的主要还都是普通的居民”,⑤这说明新筑的郡县城确是人口集中的居民区和本地区的开发中心。

(二)迁民屯垦

匈奴退出后,河套成为空旷之地,汉武帝从内地大规模迁民以充实这一地区。其中规模最大的有三次,分别在三大战役结束的当年。元朔二年(前127年)春,第一次战役结束,当年夏,政府“募民徙朔方十万口”⑥。元狩二年(前121年)夏,第二次战役结束,其年秋,“则陇西、北地、河西亦少胡寇,徙关东贫民处所夺匈奴河南、新秦中以实之。”⑦元狩四年春,第三次战役结束,其年冬,“有司言关东贫民徙陇西、北地、西河、上郡、会稽凡七十二万五千口。”‘⑧这一次规模最大,河套地区移人恐不下三、四十万人。此后小规模的迁民经常进行,如《汉书·武帝纪》载元狩五年,汉“徙天下奸猾吏民于边”。根据《汉书·地理志》西汉元始二年(2年)数据统计,至西汉末河套共有县90,户30.2789万,口146.2467万(北地、上郡、西河三郡有部分地盘不在河套范围以内,其户口数均以1/2计)。终西汉一代,河套徙民估计约百万人。而与河套同步开发的河西地区才有28万人,仅及河套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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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地理志》。
②《汉书·武帝纪》
③《汉书》之《武帝纪》、《匈奴传》。
④《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工作的重大成果》,《文物》1977年第5期。
⑤侯仁之:《历史地理学的理论与实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07页、82页。
⑥《汉书·武帝纪》。
⑦《史记·匈奴列传》。
⑧出于《汉书·武帝纪》。据葛剑雄《西汉人口地理》考证:“汉武帝时根本没有向会稽迁民,《武帝纪》中的‘会稽’二字显系衍文。”(见该书193一197页,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王莽时民族关系紧张,匈奴重新占领河套,“于是边民流入内郡”。①东汉初年刘秀采取收缩政策,西、北边郡多被放弃。建武二十六年(50年),匈奴发生内讧,南单于归附,东汉重新开始对河套的经营。“于是云中、五原、朔方、北地、定襄、雁门、上谷、代八郡民归于本土。遣谒者分将施(弛)刑补理城郭。发遣边民在中国者,布还诸县,皆赐以装钱,转输给食。”②明帝永平五年(62年),“发遣边人在内郡者,赐装钱人二万”。这两次遣返行动,河套都是重点。

东汉实行以犯罪刑徒实边制度,有不少人发配到河套地区。如明帝永平八年,“诏三公募郡国中都官死罪系囚,减罪一等,勿笞,诣度辽将军营,屯朔方、五原三边县;妻子自随,便占着边县;父母同产欲相代者,恣听之。凡徙者,赐弓弩衣粮。”九年,又诏“郡国死罪囚减罪,与妻子诣五原、朔方占着。”十六年,又有同样的诏令。③

对于徙边人民,政府有较妥善的安置,迁徙途中及初到边地,“衣食皆仰给于县官。数岁,贷与产业,使者分部护,冠盖相望,费以亿计。”④即便是东汉刑徒罪犯徙边,也有较为优惠的照顾.文帝时,晁错在其“募民徙塞下”奏疏中,曾提出为移民建房屋、给土地、置医巫、解决衣食等措施,西汉后来大规模的移民实际也是这样做的。《汉书·平帝纪》载,政府在边地为移民“起官寺市里,募徙贫民,县次给食,至徙所,赐田宅什器,假予犁牛种食”。《后汉书·章帝纪》载:“令郡国募人无田欲徙它界就肥饶者,恣听之。到在所,赐给公田,为雇耕佣,赁种饷,贳与田器。”但两汉政府都规定:移民一旦到达边郡,不得再返回内地。⑤

(三)军事屯田

三次战役结束后,匈奴远遁漠北,国家没有大的军事行动,西汉实行军事屯田政策。

《史记·匈奴列传》记载,汉武帝元鼎四年(前113年)“是后匈奴远遁,而幕南无王庭。汉度河自朔方以西至令居(甘肃永登县),往往通渠置田官,吏卒五、六万人,稍蚕食,地接匈奴以北。”这是文献记载中的西汉第一次大规模军事屯田。文中的“田官”即其军垦农场;“度河”,是指今宁夏和内蒙古境内南北走向的那段黄河,故其屯田区主要分布于黄河以西的宁夏平原和内蒙古后套平原西部。

第二次大规模屯田在元鼎六年,《汉书·食货志》载是年武帝命“上郡、朔方、西河、河西开田官,斥塞卒六十万人戍田之。”河套是这次屯田的重点,60万人中河套大约应占40万,故这又是两汉时期规模最大的一次屯田活动。天汉元年(前100年),武帝“发谪戍屯五原”⑥。这是徙边罪犯军事屯田的记录。朔方、五原二郡的北部,汉代称为北假,北假地处黄河后套,河道纵横,土壤肥沃,也是汉代河套军事屯田的重要地区。元帝初元五年(前44年),曾一度“诏罢北假田官”,⑦至王莽始建国三年(11年),“遣尚书大夫赵并使劳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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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王莽传》。
②《后汉书·光武帝纪下》。
③《后汉书·明帝纪》
④《汉书·食货志》。
⑤《后汉书·张奂传》。
⑥《汉书·西域传》。
⑦《汉书·元帝纪》。

还言五原、北假膏壤殖谷,异时常置田官,乃以并为田禾将军,发戍卒屯田北假,以助军粮”。①说明这里早就有军事屯田,只是到了西汉末国力衰落,北假屯田才时断时续。

从上述形势看,西汉军事屯田主要分布在河套外围的北边和西边,并与河西及居延地区的军屯相连接,以形成坚强的军事防线.而套内则以移民垦辟为主。

汉代在边远垦区设置专门的机构和官吏,管理开发和生产事宜。《后汉书·百官志五》载,“边郡置农都尉,主屯田殖谷。”如西汉在北地郡北部设有主持屯田殖谷的上河农都尉,其屯田城有上河城和南北两典农城(大致分别位于今宁夏平原上的永宁县、青铜峡市、银川市境内)。《汉书·冯奉世传》言成帝阳朔年间,外戚冯参曾被“擢为上河农都尉”。在河套地区杭锦旗的霍洛柴登汉代古城中,曾出土“西河农令”和“中营司马”的官印,②农令为“田官”之长官,③“营”应为田官下属单位,“司马”则为其长官,说明这里曾是一处军屯农场。另外西汉还设有护田校尉等农官,《史记·田叔列传》言武帝“使田仁护过田谷于河上”便是。

东汉建立后,鉴于河套重要的战略地位,依然在北边屯田。史言:“(河套)北阻山河,乘厄据险。因渠以溉,水舂河漕,用功省少,而军粮饶足,故孝武皇帝及光武筑朔方,开西河,置上郡,皆为此也。”④但与西汉相比势头已衰。羌人起事,波及河套,“郡县兵荒二十余年”,屯垦移民多回故乡。顺帝永建四年,接受尚书仆射虞诩建议,“乃复三郡(朔方、西河、上郡),使谒者郭璜督促使者,各归旧县,缮城廓,置侯驿。既而激河浚渠为屯田,省内郡费岁一亿计。”⑤但总起来看,东汉河套屯田,无论规模还是成就都大不如西汉。

(四)安置归附匈奴

两汉400年中,由于各种原因,经常有成批的匈奴归附汉朝,两汉政府对他们采取了较为妥善的安置政策,其中最主要的措施是为他们设立专门的居住区——属国。《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载元狩二年第二次战役结束之后,匈奴昆邪王率4万余众降汉,武帝“乃分徙降者边五郡故塞外,而皆在河南,因其故俗,为属国。”即设五属国以处之,此开属国之始。《汉书·地理志》所记五属国的治所位置:陇西属国治勇士(今甘肃榆中北)、北地属国治三水(宁夏同心东)、上郡属国治龟兹(陕西榆林北)、西河属国治美稷(内蒙古准格尔旗西北)、五原属国治蒲泽(约在内蒙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一带),都在秦长城之外,河套之内。

上个世纪的考古发现也证实了属国的存在。如著名的和林格尔东汉壁画墓,其主人就曾“出补西河长史,行上郡属国都尉事”。⑥1996年清理的陕北神木大保当汉代城址,按其城制及与榆林城的相对位置,很可能就是汉代所设的上郡属国治所龟兹。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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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王莽传》。
②《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工作的重大成果》,《文物》1977年第5期。
③孙言诚:《中国屯垦史》上册,农业出版社1990年版,第236页。
④《后汉书》之《杜茂传》、《西羌传》。
⑤《后汉书·西羌传》。
⑥《和林格尔发现一座重要的东汉壁画墓》,《文物》1974年第l期。
⑦《神木大保当——汉代城址与墓葬考古报告》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1l页。

《汉书·宣帝纪》记载,宣帝神爵二年(前60年)秋,“匈奴日逐王先贤掸将人众万余来降”,可能被安置于河套地区。五凤二年(前56年)十一月,“匈奴呼速累单于帅众来降”,西汉于次年二月“置西河、北地属国以处匈奴降者”,汉匈关系进入和睦相处时期。西汉一代,内徙河套的匈奴总计约有十余万人。

王莽时期,匈奴复起,东汉建武二十四年(48年),匈奴分裂,南匈奴首领日逐王比率部众四、五万人归汉,去五原西部塞80里立其王庭,二十六年又令徙居西河郡之美稷(今内蒙古准格尔旗北),单于以其部分人户分屯北地、朔方、五原、云中、定襄、雁门、代郡,助汉守边。南匈奴最盛时,领户3.4万,口23.73万。①

在汉人影响下,匈奴也有了农业。秦汉时期,有一些内地和边郡的汉人为躲避战乱、徭役亡入匈奴;在汉匈战争中,亦有人出于各种原因入于匈奴(如卢绾、赵信、卫律、李陵等均为投降匈奴的西汉将领),内地农业因之传入匈奴。第三次战役时,大将军卫青率10万大军乘胜逐北至赵信城,“得匈奴积粟食军,军留一日而还,悉烧其城余粟以归。”城中积粟应为匈奴耕种所得。三次战役之后,匈奴加快农业的发展,《汉书·匈奴传》言太始三年(前94年),匈奴“连雨雪数月,畜产死,人民疫病,谷稼不熟,单于恐。”农业在匈奴人经济生活中已举足轻重。其后又有西汉降将卫律“为单于谋:‘穿井、筑城、治楼以藏谷,与秦人守之(师古曰:秦时有人亡入匈奴者,令其子孙尚号秦人),汉兵至,无奈我何。’即穿井数百,伐材数千。”②这是一次较大规模的兴农活动,且为匈奴统治者出面组织,其影响应当是深远的。匈奴还模仿汉人,实行屯田。《汉书·西域传·车师传》言:“昭帝时,匈奴复使四千骑田车师。宣帝即位,遣五将将兵击匈奴,车师田者惊去,车师复通于汉。”《汉书·常惠传》曰:“是时乌孙公主上言,匈奴发骑田车师,车师与匈奴为一,其侵乌孙,唯天子救之。”《汉书·匈奴传》载宣帝地节四年(前66年)“匈奴怨诸国共击车师,遣左右大将各万余骑,屯田右地,欲以侵迫马孙西域”。

上个世纪苏联和蒙古学者在蒙古发掘的相当于汉代的匈奴墓葬中,发现了不少谷物、农具及与农业有关的大型陶器,陶器出土时还往往盛着谷物。③这些发现与文献记载相互印证,足以证明,匈奴人已经掌握了一定的农业生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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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南匈奴列传》
②《汉书·匈奴传》
③林干:《匈奴通史》第一章,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归顺匈奴在河套地区进行开发活动的情况,我们目前尚无直接的文献资料,但这些已经有了农业开端的匈奴人,虽然畜牧业仍然居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他们入居河套,直接受农业文明的熏陶,肯定会有更多的匈奴群众,程度不等地从事农业,开发荒地。

(五)兴修水利

汉代河套地区,黄河水流平缓,在宁夏和内蒙一带的滨河平原,还有许多支流和湖泊港汊,因此有丰富的水源,而且利用亦很便利。河套属内陆型气候,自然降水不能满足作物生长的需要,农业几乎完全依赖灌溉,故兴修水利是汉代开发河套的重要措施。

汉武帝时,全国出现了兴修水利的高潮,河套虽处边陲,水利兴修的情况却不减内地。《史记·河渠书》曰:“用事者争言水利,朔方、西河、河西、酒泉皆引河水及川谷水以溉田。”《平准书》又云:“其后番系欲省砥柱之漕,穿汾、河渠以为溉田,作者数万人;郑当时为渭漕渠回远,凿直渠自长安至华阴,作者数万人;朔方亦穿渠,作者数万人,各历二三期,功末就,费亦各巨万十数。”从上述记载看,自汉武帝时期开始,河套已成为全国兴修水利的重点地区,其规模已与内地的大型工程不相上下。

在河套,大凡设置屯田的地方,必有水利灌溉工程与之相配套。但汉代典籍没有具体情况的记载,根据后世文献及今人研究,汉代在河套地区修筑了如下水利工程:《水经注·河水注》云定襄郡之武进县修建了“白渠”。朔方郡之沃野县,修渠“东径沃野城南,枝渠东注以溉田”。北部的朔方等郡,人们还通引发源于阴山的泉水溪流灌溉。①在银川平原,后世有名可查的光禄渠、七级渠、汉渠、尚书渠、御史渠、高渠等古渠,均被认为是汉代开凿。东汉顺帝承建四年(127年),恢复朔方、西河、上郡三郡,遣返徙民,“既而激河浚渠为屯田”。“激河”即在灌渠取水口处的黄河中以石修筑迎水长堤,抬高渠口水位,引水入渠,实现自流灌溉。②据有关研究,汉代仅银川平原一地,灌溉面积已达今亩约50万亩,③故整个河套的灌溉效益定然相当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