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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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是对工程建设场地及可能危及工程建设安全的邻近地区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和工程本身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做出评估,对于工程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本位以某场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为例,对其进行相应探讨。
关键词:建筑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地质环境条件
拟建工程项目为一般性民用建筑,建筑物高度及基础荷载较小,属一般建设项目;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简单类型,工程建设对现状的地质环境的破坏程度小。依据国土资发[2004]69号文件中的划分标准,确定评估级别为三级。
评估区所在位置属剥蚀堆积地貌,为垄岗及坳沟地形,有零星的小水塘分布。场地地形北高南低,地面最大高程36.1m(黄海高程,下同),最小高程21.6m,最大相对高差14.5m。场地地形、地貌属简单类型。
评估区地处扬子准地台江汉盆地以东。地层区划隶属于扬子区、下扬子分区、大冶小区。评估区均为第四系覆盖,根据本次在评估区钻探揭露地层,结合1:5万区域地质资料可推测评估区隐伏基岩地层为白垩-下第三系(K-E)砂、泥岩。
钻探揭露第四系覆盖层厚度11.3~13.2m,覆盖层为第四系全新统湖冲积层(Q4l+al)、第四系中-上更新统冲洪积层(Q2-3al+pl)以及第四系下更新统坡残积层(Qdl+el)。第四系全新统湖冲积层主要为灰色、灰褐色、灰黄色软~可塑状态淤泥质土、一般粘性土;第四系中-上更新统Q2-3al+pl主要为黄褐色、棕红色硬塑状态粘性土;第四系下更新统坡残积层(Qdl+el)主要为灰黄色、紫红色硬塑状态粘性土,局部夹少量砾石层。
2地质构造
按大地构造单元划分,评估区地处扬子地台、大冶褶皱束、盘龙向斜南翼核部。该向斜轴向呈近EW展布,核部隐伏地层为K-E及T地层,两翼分别为P、C、D地层。评估区内未见断裂构造。
评估区位于长江中下游地震区,地震强度、频次不高,属弱震、少震的相对稳定区。发生的地震震级低于4级烈度,震源深度大都在8~20km以内,平均震源深度约11km。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规定,评估区地震基本烈度属6度区,设计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
3主要岩土体类型及特征
评估区为垄岗及坳沟相间地形,地势北高南低,覆盖层为第四系沉积层,其中第四系全新统淤积及冲积层(Q4l+al)具中~高压缩性,承载力较低;第四系上-中更新统洪冲积层(Q2-3al+pl)具中~低压缩性,承载力较高;第四系下更新统坡残积层(Qdl+el)具中~低压缩性,承载力中等。
覆盖层下隐伏基岩为白垩-第三系(K-E)砂、泥岩,岩石类型属极软岩,强风化岩石风化强烈,呈土状,承载力较高,强风化带厚度一般在3~5m;中-微风化岩石力学强度一般较高,完整性好。
综上所述,评估区内岩土层结构简单,岩土体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可将评估区工程地质条件划分为简单类型。
4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①场地在进行大开挖或开挖较深的基槽时,不宜在基槽附近地面上大量人为堆载,若人为堆载过高,也易造成堆载土体失稳,诱发产生小型土体崩塌或滑坡,从而发生地质灾害,但由此引起的地质灾害程度一般较小,也易于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