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安保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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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_一带一路_战略下我国私人武装护航制度的完善_阎铁毅
一带一路安保先进事迹
2016年第5期
“一带一路”战略下
我国私人武装护航制度的完善
■阎铁毅
部分国际组织和海运大国支持国际海运船舶配备私人武装保安,防卫近年多发的海上暴力行为,弥补军队护航的局限性。我国“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海运安全问题愈发重要,海上私人武装保安护航制度必要性凸显,但我国私人武装保安实践的空间非常有限。2015年,我国海事局出台《私人武装保安在船护航证明签发管理办法》,允许我国国际海运船舶配备私人武装保安,这是一个新的契机。下一步应当通过制定海上私人武装保安使用规范、完善船长管理制度等措施解决该《办法》的不足,同时应处理好使用海上私人武装与维护国际关系的问题。
[关键词]一带一路;私人武装保安;国际海运;护航;海上暴力行为[中图分类号]D996.19;D92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16)03-0153-07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海洋行政体制改革的法律保障研究”(13BFX037)、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中国与邻国海洋权益争端问题的国际法理研究”(12JZD048)、“世界主要海洋国家涉海管理体制及海上执法力量建设研究”(13JZDH040)
阎铁毅,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辽宁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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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带一路”战略是党中央全面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应对全球经济新格局、新发展的重要战略决策,“一带一路”战略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从积极参与全球化到积极推动全球化的伟大转型。海上运输是实现“一带一路”战略规划的重要途径,①我国与俄罗斯、南亚8国、东盟11国乃至欧洲19国进行亚欧经济一体化建设离不开海上运输的支撑,海上运输安全的保障问题愈发凸显。
海盗行为、恐怖袭击等海上暴力行为严重影响国际海运安全。毋庸置疑,应当使用最有力的防卫手段保护国际海运从业人员及乘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国际社会早已步入和平年代,公法
意义上的国家武装力量不宜用于打击不具有政治目的的海上暴力行为,司法程序存在成本较高、运输程序烦琐、居留权困境等问题。[1]因此,海上运输配备私人武装护航是保卫国际海运安全的必然要求。现已有很多国际组织支持本国籍国际海运船舶配备私人武装,部分海运大国授权本国海上保安服务公司提供相关服务。“一带一路”战略下,我国对外贸易总量将会大幅度增加,途经海上暴力行为高发区域遭遇海盗袭击或恐怖分子袭击的概率也将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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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考察研究
“一带一路”战略规划之后认为,为防卫近年高发的海上暴力行为,我国有必要允许中国籍国际船舶配备私人武装保安以保障海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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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海运中私人武装保安护航的趋势海上保安服务配备私人武装保卫国际海运安全已成大势所趋,这对我国建设有效的保卫国际海运安全制度有极高的借鉴意义。
(一)国际组织大多支持私人武装保安护航针对国际上海上暴力行为袭击成功率越来越高、事态越演越烈的客观现状,联合国及国际海事组织(IMO)采取一系列积极措施仍难以杜绝海上暴力行为的威胁,提供私人武装保安服务的海上保安公司应时而生,并迅速受到国际海运公司的青睐。国际上各个国家、不同海运公司对私人武装保安公司(PMSC)的态度莫衷一是。③
上保安服务公司多数在英国注册。英国积极游说国际组织支持海上保安配备私人武装并推动国内相关立法,在国际上保证其强大的保安服务公司利益,在国内降低接受私人武装保安服务的船舶经营人的被诉风险。英国出台《公开性一般贸易管理许可证》支持并管理英国公民或公司在第三国转运武器,[4]对他国规范保安服务管理提供了有效的借鉴。
2009年,美国出台《海事安全指针》支持美
国商船在索马里海域配备私人武装保安。但是美国的雇佣军现象比较突出,比如著名的“黑水公司”,虽然其自称“保安”,但实质仍系雇佣军。雇佣军并非正规的政府军队,其行动缺乏国家公权力的权源,却又具备严密的组织性和强大作战能力,不仅能够被动防卫,甚至能够主动出击进攻海盗、恐怖组织等。
德国于2013年立法规定:配备私人武装的海上保安公司需持证运营。德国与我国均属大陆法系国家,德国相关立法值得我国借鉴。武器装备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滥用私人武装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明确的立法文件能够对社会行为起到导向、引路的作用,[5](P296-297)如果通过立法实现合理、有序地管理私人武装保安,就能够保障海运安全,避免与他国法律发生冲突乃至过失犯罪。
未明确禁止私人武装保安服务的国家和地区,实务中采取默示合同的方式,即保安公司未明示其配备私人武装,仅标明不同层级保安服务,高层级、高收费的保安服务一般配备私人武装。按照世界上多数港口检查惯例,基于长期合作的信任,部分合作商登船的部分货物有免检的权利,在保安服务公司保证其独立承担免检货物责任后,可以“暗中”携带私人武装登船。采取默示同意保安公司配备私人武装合同的原因在于:一方面国内关于私人武装的规定尚且空白;另一方面保安公司因使用私人武装出现问题之后,雇佣方以“未明示、不知情”为由免责。
部分反对海上保安配备私人武装的国家,诸如日本,采取允许本国船舶经营人雇佣其他国籍保安配备私人武装的措施以防止本国船东
2011年,IMO海上安全委员会(MSC)第89次会议通过《船上雇用私人武装保安(PCASP)暂
行指南》,针对索马里沿岸、亚丁湾、印度洋等海盗高风险海域的航行安全提出专项保护意见;并通过《致船旗国在高风险海域船上雇用私人武装保安的临时性建议》(MSC.1/Circ.1406)和《致船舶所有人、船舶运营商和船长的在高风险海域船上雇用私人武装保安的暂行指南》(MSC.
1/Circ.1405),为雇用私人武装保安提供可行之
策;还通过一项关于实施最佳管理措施的决议、协助调查海盗和武装抢劫船舶犯罪的指南。[2]
在允许私人武装保安服务的国家和地区,诸多公司相继出台雇佣私人武装保安服务的合同范本,部分国际组织开展PMSC批准、审核标准的研究。比如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BIM-
CO)④、国际标准化组织⑤、海运业保安协会(SA-MI)⑥等。这些组织所出台的标准不具有强制性,
但是能够代表国际发展趋势。如海运界出台《最佳管理实践》(第四版)支持海上保安服务配备私人武装,但是更加倾向于建议航运人首选船舶护卫分遣队。[3]
(二)海运大国大多支持私人武装保安护航国际主要船旗国中,法国、日本明确表示反对商船经营人雇佣海上保安配备私人武装,英国、美国、德国等持支持态度,其他国家不置可否。到目前为止,世界上提供配备私人武装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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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他国注册船舶。⑦
国际法的实施过程没有居于国家之上的强制机关,也不存在强制管辖权,更多的是国家立足于能对本国有利的动因而自我约束。[6](P2)纵观国际社会形势,国际组织、多数海运强国支持海上保安配备私人武装,侧面证明我国“一带一路”建设亦有必要配备私人武装保安以保障海运安全。
沿线经济带的建设、我国贸易出口额度、我国与沿线国资金交流秩序、我国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贸易畅通成为建设“一带一路”的前提,但东南亚海域等航道是海盗犯罪的高发区域,有鉴于此,在建设“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籍船舶需要配备私人武装保安以保障海运安全。
(三)“一带一路”建设中军队护航的有条件使用
军队凭借其强有力的武装力量能够起到最好的护航效果,但“一带一路”建设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军队护航仍然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在管理得当的前提下,允许海上保安配备私人武装系提高海运安全防卫力度,可以弥补多数情况下不适宜任意动用军队护航的情形。
第一,军队护航的性质为国家公权力对公民权利及民事法律关系的保护,军队在具体实施保护措施时需要接受中央统一调度,护航产生的国际纠纷需要通过外交途径解决,⑧其对大型、大规模的保护事项会起到统一高效的影响,如我国利比亚撤侨行动中军队的表现;但是,针对分散的、个别的、小规模的海盗行为,存在协调性和效率性的问题,缺乏及时保障的能动性。
第二,军队进行护航,是国家最强武装力量的使用,未必是护航事务的最好选项。“一带一路”建设是我国推进国际社会区域经济共同发展之举,有时需要动用军队维护航路、运输安全,但动用军队又会比较敏感,甚至容易造成事件升级。
第三,在所有国际通航区域配置军队,一方面会引起国家负担过重,另一方面又会造成力量分散,不是一个专注于国家经济建设并积极维护国际和平的发展中国家的正常之举,也不符合2015年5月《中国的军事战略》白皮书所说的“近海防御与远海护卫结合”战略。
第四,出于维护国家保密工作、安全工作的需要,某些时候,军队的装备配备、数量规模、行动路线、通讯信号,以及阵列布置等不宜让外界探知。借助海上保安服务,能够防止泄露军事秘
二、“一带一路”战略下我国海上私人武装保安护航制度存在的必要性
现代海盗活动海域主要在西非海岸、索马里半岛附近水域、红海和亚丁湾附近、孟加拉湾沿岸和整个东南亚海域。“一带一路”战略下,我国船舶途经海盗活动高发区的国际海运数量必然大增,允许我国海上保安配备私人武装能够有效提高保障国际海运安全的效果。
(一)国际水域海盗威胁较为严重
自1980年海盗第一罪开始,国际海运安全便笼罩在海盗威胁之下。与一般国内犯罪相比,海盗性质的犯罪危险较大,其主要表现在:海上航行环境较为特殊,在遭遇险情之后,受害者缺乏陆地上的弃逃求生空间;海盗多数配备武装,其攻击力、杀伤力较强,与受害者力量对比悬殊;海盗多采取残忍手段犯罪,不仅抢劫船只、货物等现实财产,绑架船员、乘客索要赎金,而且有些更兼具部分政治目的,劫持船员、乘客等作为人质达到要挟政府组织、实现非法政治意图的犯罪目的。
(二)海运安全制约着“一带一路”建设“一带一路”的目标,是在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的前提下,全面深化我国与沿线国家和地区间的经济贸易联系。政策沟通是导向,道路联通是保障,贸易畅通和货币流通是途径,民心相通是目的。2015年
3月,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
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明确强调“贸易畅通”的重要性。“一带一路”的道路联通建设将关系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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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是替代军队的有效手段。
三、我国海上私人武装保安护航制度现状
中的支配地位。正是基于这一背景,为避免我国海运公司竞争力下降,争取国际海运安保市场份额,才有了《管理办法》的出台。
(二)《管理办法》与枪支管理法律规范冲突《管理办法》的出台是我国依法行政,科学管理海上私人武装保安服务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做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重要决定中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海上私人武装保安有其合理性,但必须首先解决其合法性前提。
私人武装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国家对枪支弹药等武器装备进行统一管制是实现人民利益最大化的必然举措。[7](P66)目前我国法律规定:除解放军、武警、民兵配备武器装备、人民警察配备公务用枪以及少量单位和人员配置运动枪支、猎枪、麻醉注射枪等民用枪支之外,允许专职守护押运人员配备枪支。⑨海上私人武装保安不属于我国枪支管理法律规范的除外范畴,而《管理办法》的效力层级又较低。因此,缺乏法律的允许和调节,防卫海盗袭击只能沦落成扩大武器使用范围的借口。只有在坚持合法性的前提下,依法规范海上私人武装保安的服务范围方为合理。为此,必须修订我国枪支管理法律规范。
四、我国海上私人武装保安护航制度完善允许海上保安配备私人武装是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手段,《管理办法》的出台是我国科学管理海上私人武装保安的开山之举,但仍有诸多细节需要予以完善。
(一)应当建立统一协调的中心机构统一协调的中心机构宜为国家机构。因该机构需从国家获得必要的防卫信息,该信息的供给仅限于船舶航行的区段是否有武器管制,以及船舶航行区域是否完全处于他国主权控制之下,可以保证海上保安服务发挥最大能动性,尽可能避免违反外国武器管理制度。
统一协调的中心机构还需与接受我国海上保安服务的船舶建立通讯信号对接,即时、迅
2015年8月,中国海事局出台《私人武装保
安在船护航证明签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办法是国内首次支持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配备私人武装保安的规范性文件,且明确了配备私人武装保安的相关要求以及审批程序,旨在保障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和船员安全。
(一)《管理办法》出台前我国海运实务考察鉴于《管理办法》出台前我国尚无立法允许海上保安配备私人武装,海运实务界一般雇佣配备私人武装的外国海上保安公司保障海运安全,同时需要采取相应措施规避我国立法的禁止性规定。
第一,默示雇佣国外保安服务。英、美、德三国明确支持保安公司配备私人武装,因此,从形式上讲,默示雇佣国外保安服务的保障效果较好,但意味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在出现责任不清的时候,国内海运公司以保安合同当中未明示私人武装条款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但是从合同法理论来讲,此说难于立足。《管理办法》的出台给予我国海运实务界较好的操作空间。
第二,在我国大陆地区以外注册公司。部分非国有海运公司采取在我国大陆地区以外注册公司的方式来规避保安合同条款的责任,比如在我国香港地区注册公司以规避立法的禁止性规定。此举亦有不妥,如果船舶在我国大陆地区注册或者船舶之上有中国国籍船员、旅客,或者海盗犯罪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则我国可以根据刑法的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管辖原则要求该海运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雇佣外国海运公司。在国家未明确承认雇佣私人武装保安服务合法性之时,无论在我国大陆地区以外注册公司或者默示雇佣国外保安服务均难以免除承担私人武装保安服务带来的责任。如果要避免承担国际责任,只能将货物交由外国海运公司运输。这种做法不利于加强“一带一路”中我国国籍船舶在国际海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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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高效地获取危险提示,备案危险信号呼救证据。实践中存在数艘船舶同时航行、各个船舶的武装强度不同,防卫中出现个别船舶力量不够、急需救援的情形,此时需要一个中心机构组织协调运作。即使船舶防卫失败、遭到攻击或劫持,由国内中心机构统一协调接收船舶信号,方便国家实施高强度、高效率救援活动。
(二)立法界定海上暴力行为
海上暴力行为包括海盗行为、恐怖组织行为等。海盗罪被称为“国际刑法第一罪”,[9]无论是国际法、比较法,还是国内学者都对海盗行为进行了不同的定义。[8](P21-28)
⑩
建设“一带一路”过程中,东盟是新的经济增长点,马六甲海峡、中国南海区域亦为海上暴力行为多发区域,如果过分限制私人武装保安的适用区域,使之仅适用于索马里海域则不利于保卫我国对东盟的国际贸易安全。
海上暴力袭击的发生具有偶然性,只要存在可航行水域则均会存在海上暴力威胁。针对配备私人武装保安的船舶,宜采取合理的管理措施、追责机制,最大限度降低私人武装的危险系数,在不违反他国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不限定使用私人武装的区域和航线,只限定使用私人武装的时机。
(四)划分私人武装保安的管理权与船舶管理权
船舶配备私人武装保安之后,传统的船长权力受到一定影响。传统的船舶管理理念当中,船长享有行政指挥、技术管理、司法、公证、应变、代理等主导性职能。[10](P64-66)然而面对海上暴力行为,船长无法组织有生力量抵御严重威胁人身、财产安全的海上暴力袭击。我国《海商法》限定了船长弃船、处置货物、救助人命、保存证据等职能,船舶配备私人武装保安之后,船长极有可能不具备指挥武装防卫的专业能力。当代社会海运实务中,船长应当继续承担传统职能,但使用私人武装保安保卫人身、财产安全的职能由保安公司根据雇佣合同承担。船舶配备私人武装保安人员出航,应当区分船长和保安公司负责人员的权利和责任范围。
如果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由保安服务公司独立承担保安服务带来的责任,船舶运营方或船长可能出现对威胁人身安全行为的误判和恐慌,船舶运营方或者船长要求、强迫保安人员实施假想防卫行为,双方应当共同承担责任。
(五)遵守他国武器管理的规定
一方面,尊重他国主权、遵守他国武器管理规定。使用私人武装保安目的是保卫我国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不惜与严重威胁我国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海上暴力行为做出最激烈的抗击。私人武装保安的抗击能力具有两面性,在保
海盗行为与贩卖奴
隶和战争行为有时会产生混淆,不易确定。[9]学术界的争论与立法的空白导致两个问题:一个是可以使用私人武装的对象难以确定,行为人无法准确预测使用私人武装的法律后果;另一个是中国海事局和其他国家机关的行为可能不一致。国家应当通过立法明确海上暴力行为的范围,以便规范保安公司的权利和责任范围,发生海上暴力袭击时,由保安公司负责人根据专业能力决定防卫的时机、措施与力度,并承担相应责任。
另恐怖组织对我国“一带一路”的建设造成极大威胁,且恐怖组织多以宗教为借口伤害无辜公民生命健康,以求达到非法的政治目的。而海上特殊环境当中,如何判断恐怖组织、针对恐怖组织袭击应当如何防卫亦需国家明确立法。
(三)合理确定准许使用私人武装保安的区域和条件
《管理办法》第5条将可以向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申请签发私人武装保安在船护航证明的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限定为预计航经西印度洋及索马里海域等海盗活动频发的船舶,并未明确指出可以使用私人武装保安的航线和区域。如果没有法律明确授权,会产生只能在西印度洋及索马里海域等海盗活动频发区域,或者只要预计途经海盗活动频发区域则全程可以使用私人武装保安的混淆,被授权的范围仅限于海事局审查过的保安服务雇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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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一带一路”国际安全形势分析与对策(中交集团)一带一路安保先进事迹
第三篇、一带一路(演讲内容)一带一路安保先进事迹
一带一路
一.确立原因
(1)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严重
(2)产能过剩,外汇资产过剩
(3)中国油气资源、矿产资源对国外的依存度高
(4)工业和基础设施集中于沿海,不利安保,
(5)加大西部大开发
(6)中国边境地区整体状况处于历史最好时期,邻国与中国加强合作的意愿普遍上升一带一路安保先进事迹
(7)深化改革,建立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一带一路安保先进事迹
(8)对美国重返亚太,围堵中国的应对措施
二.发展历程
(1)2013年9月和10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
(2)2013年10月2日,习近平主席提出筹建倡议,2014年10月24日,包括中国、印度、新加坡等在内21个首批意向创始成员国的财长和授权代表在北京签约,共同决定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3)2014年11月08日,在北京举行的“加强互联互通伙伴关系”东道主伙伴对话会上,习近平宣布,中国将出资400亿美元成立丝路基金,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业合作和金融合作等与互联互通有关的项目提供投融资支持,公司与2014年12月29日成立。
三.概况
(1)路线--
丝绸之路经济带:
1.新亚欧陆桥经济带(西北方向):通过新的亚欧大陆桥向西通过新疆连接哈萨克及其中亚、西亚、中东欧等国家,发挥新疆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向西开放重要窗口作用,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中线:北京——西安——乌鲁木齐——阿富汗——哈萨克斯坦——匈牙利——巴黎
2.中蒙俄经济带(东北方向):连接东三省,向东可以抵达绥芬河、海参崴出海口,向西到俄罗斯赤塔通过老亚欧大陆桥抵达欧洲。现已开通“津满欧”、“苏满欧”、“粤满欧”、“沈满欧”等“中俄欧”铁路国际货物班列,并基本实现常态化运营。珲春——延吉——吉林——长春——蒙古国——俄罗斯——欧洲
3.中国-南亚-西亚经济带(西南方向):通过云南、广西连接巴基斯坦、印度、缅甸、泰国、老挝、柬埔寨、马来西亚、越南、新加坡等国家;通过亚欧陆桥的南线分支连接巴基斯坦、阿富汗、伊朗、土耳其等国家。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南路):
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福建为核心区,通过环渤海、长三角、海峡西岸、珠三角等地区的港口、滨海地带和岛屿共同连接太平洋、印度洋等沿岸国家或地区。南线:泉州——福州——广州——海口——北海——河内——吉隆坡——雅加达——科伦坡——加尔各答——内罗毕——雅典——威尼斯
中心线:连云港——郑州——西安——兰州——新疆——中亚——欧洲
(2)合作重点
一带一路”建设的大目标是“五通”,即: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实现“五通”目标的基础是“合作”,主要包括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经贸、产业投资、能源资源、金融、人文交流等领域的合作。“一带一路”的重点方向,陆上是依托国际大通道,以重点经贸产业园区为合作平台,共同打造若干国际经济合作走廊;海上是依托重点港口城市,共同打造通畅安全高效的运输大通道
四.成果
1.建立亚投行与丝路基金,强化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投资功能。
2.一批建设项目:中巴经济走廊建设,中国与印尼签署雅加达—万隆高铁合作建设框架协议,中塔公路二期,中亚天然气管道D线,莫斯科至喀山高铁、中老铁路、中泰铁路、中缅皎漂港。
3.金融系统:今年以来,中国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超过2.63万亿元,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的沿线国家达到15个。促进人民币加入SDR
4.上半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值占我国外贸总值1/4;对沿线国家投资达70.5亿美元同比增长22.2%,对东盟投资更同比增长92.9%;利用外资前十位国家除美国外,皆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沿线国家共有70多个在建合作项目,预计产值超200亿美元
第四篇、一带一路一带一路安保先进事迹
“一带一路”相关链接
时代背景
当今世界正发生复杂深刻的变化,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继续显现,世界经济缓慢复苏、发展分化,国际投资贸易格局和多边投资贸易规则酝酿深刻调整,各国面临的发展问题依然严峻。共建“一带一路”顺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的潮流,秉持开放的区域合作精神,致力于维护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和开放型世界经济。共建“一带一路”旨在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推动沿线各国实现经济政策协调,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共建“一带一路”符合国际社会的根本利益,彰显人类社会共同理想和美好追求,是国际合作以及全球治理新模式的积极探索,将为世界和平发展增添新的正能量。
共建“一带一路”致力于亚欧非大陆及附近海洋的互联互通,建立和加强沿线各国互联互通伙伴关系,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的互联互通网络,实现沿线各国多元、自主、平衡、可持续的发展。“一带一路”的互联互通项目将推动沿线各国发展战略的对接与耦合,发掘区域内市场的潜力,促进投资和消费,创造需求和就业,增进沿线各国人民的人文交流与文明互鉴,让各国人民相逢相知、互信互敬,共享和谐、安宁、富裕的生活。
当前,中国经济和世界经济高度关联。中国将一以贯之地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深度融入世界经济体系。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既是中国扩大和深化对外开放的需要,也是加强和亚欧非及世界各国互利合作的需要,中国愿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承担更多责任义务,为人类和平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4]
构思提出
2013年9月和10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参加2013年中国-东盟博览会时强调,铺就面向东盟的海上丝绸之路,打造带动腹地发展的战略支点。加快“一带一路”建设,有利于促进沿线各国经济繁荣与区域经济合作,加强不同文明交流互鉴,促进世界和平发展,是一项造福世界各国人民的伟大事业。
“一带一路”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积极推进沿线国家发展战略的相互对接。为推进实施“一带一路”重大倡议,让古丝绸之路焕发新的生机活力,以新的形式使亚欧非各国联系更加紧密,互利合作迈向新的历史高度,中国政府特制定并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4]
2014年6月22日,在卡塔尔多哈进行的第38届世界遗产大会宣布,中哈吉三国联合申报的“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2013年9月7日上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演讲,提出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
10.(2013东营中考)2013年3月9日,山东客车司机宋洋驾驶承载33名乘客的客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突然感觉一阵剧痛,但他强忍病痛,用右手代替失去知觉的左手,在失去意识前的短短100秒内成功完成减速变道、停靠应急车道、打开双闪警示灯、拉起手刹、开启车门疏散乘客等一系列安全操作。宋洋拼尽最后一丝气力,保证了全车乘客的安全,自己却因突发脑干出血失去了生命。
而这一切,绝非偶然。宋洋工作认真细致,每天出车前都会仔细检查乘客是否系好安全带;他服务热情周到,每次出车都确保车上备有晕车药、针线包、急救箱;百忙中的他,总是抽空看望母亲,陪她唠家常、做家务。宋洋被赞誉为“最美司机”,他的事迹被中央和省内各大媒体争相报道,正向社会持续不断传递着正能量……请回答:宋洋正在向社会传递着哪些正能量?(10分)
第五篇、一带一路战略对中国的挑战一带一路安保先进事迹
第六篇、一带一路一带一路安保先进事迹
“一带一路”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一带一路”是习主席访问中亚和印尼的时候提出来的。“一带”指的是陆上“丝绸之路”,从中国到中亚、中东再到欧洲这样一条带状之路。“一路”是指海上“丝绸之路”。其实中国对东南亚国家的海外贸易早就有了,宋朝时非常发达,明朝有郑和下西洋。今天这个概念是在不同的时空背景下提出来的。
▲建设“一带一路”,促进西部大发展
材料一:2013年9月,习近平在访问哈萨克斯坦时提出:为了使欧亚各国经济联系更加紧密、相互合作更加深入、发展空间更加广阔,我们可以用创新的合作模式,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以点带面,从线到片,逐步形成区域大合作。
材料二:2014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APEC峰会上宣布,中国将出资400亿美元成立丝路基金,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合作等有关项目提供投融资支持。
材料三:一带一路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2013年9月和10月由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提出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一带一路”战略有近60个国家参与支持。这意味着,在欧亚大陆上至少有一半的国家已经明确表示愿意参与,“一带一路”战略目标是要建立一个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1、为什么要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促进西部大发展?
①是坚持民族团结、平等、共同繁荣的要求;②是维护国家统一、保障国家安全的需要;③是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实现共同富裕的需要;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等等。
2、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促进西部大发展,有什么重要意义?
①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②有利于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团结与稳定。
3、为实现西部大发展,请你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
①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②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③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④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生态文明;⑤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发扬创新精神;⑥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⑧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等等。
4、如何才能实施好“一带一路”战略?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深化改革,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加强与各国的合作交流,深化互信好,促进互联互通,共建发展和命运共同体;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和睦邻友好的周边政策;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人文交流,尊重文化的多样性;弘扬中华文化,传播中国理念;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坚持和平发展,建立政治经济新秩序。
5、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体现了什么?(“一带一路”战略为什么能够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响应?)中国一个和平、合作、负责任的大国,是一个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社会主义中国;合作是事业成功的土壤,任何事业的成功都需要良好的合作;实行对外开放,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中国的国际影响力日益提高,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是维护世界和平,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国的和平发展给其他国家带来机遇,有助于促进世界的发展。
6、运用知识说说我国为什么积极倡导和打造“一带一路”?
①积极谋求我国经济发展,增强综合国力。②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积极扩大对外开放,符合当今时代特征和世界经济技术发展规律,是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必然选择,促进经济发展。
7、“合则两利,斗则两伤”。请你就各国如何更好地利用丝绸之路发展友好合作提出两点建议。加强沟通,互利互惠;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公平公正,共享成果等
8、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意义?
有利于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有利于开创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有利于加强交流合作,增进了解和友谊;有利于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区域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有利于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促进世界和平发展。
9、要传承丝绸之路友谊,弘扬丝绸之路精神,作为中学生,你打算怎样做?
树立远大理想,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树立平等、开放、竞争、参与的国际意识和全球观念;自觉吸收外来的先进文明成果,抵制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增强民族自豪感、自信心和自尊心,积极弘扬中华文化,让世界了解快速发展的中国;坚决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不做有损国格的事。
10、推进城镇化建设、西部大发展,作为青少年可以做些什么?
①树立远大理想,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确立终身学习的观念;②自觉遵纪守法,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③增强环保和节约意识,自觉从身边小事做起,保护环境节约资源;④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做创新型人才;⑤积极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献计献策。
第七篇、3一带一路一带一路安保先进事迹
“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重大创新
记者邹雅婷
2016年09月07日08:09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战略的提出与完善
2013年9月7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访中亚国家期间,首次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这与同年10月提出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共同组成了“一带一路”战略构想。3年来,“一带一路”从无到有、由点及面,掀起了沿线国家务实合作的新高潮,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专家指出,“一带一路”是国家战略的重大创新,不仅为中国经济增长注入新动力,也为世界和平发展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案。2013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发表演讲,回顾了古丝绸之路的重要贡献,进而提出在当代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习近平说:为了使我们欧亚各国经济联系更加紧密、相互合作更加深入、发展空间更加广阔,我们可以用创新的合作模式,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同年10月,习近平在印尼国会发表演讲时表示:东南亚地区自古以来就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中国愿同东盟国家加强海上合作,使用好中国政府设立的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发展好海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作为中国外交的新提法,“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共同构成了“一带一路”重大倡议。
“一带一路”自从提出之后,很快被确定为国家战略,在党中央的重大会议、国家重要政策文件和领导人外事活动中多次提及。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加快同周边国家和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2014年11月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专门研究了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规划,发起建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设立丝路基金。
在博鳌亚洲论坛2015年年会上,习近平呼吁各国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随后,中国政府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了“一带一路”的共建原则、框架思路、合作重点、合作机制等。
2016年3月,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正式发布,其中有专门一章围绕“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这意味着在未来5年,“一带一路”将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和战略任务。
2016年6月,习近平在乌兹别克斯坦最高会议立法院发表演讲时指出,3年来,“一带一路”建设在探索中前进、在发展中完善、在合作中成长。在总结已有成果的基础上,习近平提出了未来深化“一带一路”合作的重点领域:我们要着力深化环保合作,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携手打造“绿色丝绸之路”;着力深化医疗卫生合作,加强在传染病疫情通报、疾病防控、医疗救援、传统医药领域互利合作,携手打造“健康丝绸之路”;着力深化人才培养合作,中方倡议成立“一带一路”职业技术合作联盟,培养培训各类专业人才,携手打造“智力丝绸之路”;着力深化安保合作,践行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亚洲安全观,推动构建具有亚洲特色的安全治理模式,携手打造“和平丝绸之路”。
创造新型合作模式
“‘一带一路’是继承和发扬古丝绸之路精神,结合时代背景和世界大势,所提出的重大发展战略。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合作原则,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以打造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为合作目标,‘一带一路’创造了一种新型国际合作模式。”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特聘研究员贾秀东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贾秀东指出,过去我们开展合作多是项目性的,如今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国际合作更具有系统性,合作领域也更加广泛。“‘一带一路’的一个重要创新点在于,它非常注重与沿线国家进行战略对接。不仅满足中国进一步开放和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深刻契合了沿线国家的发展需要,这是‘一带一路’受到各国普遍欢迎的根本原因。”
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中国倡导的“一带一路”与俄罗斯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经济战略、欧盟“容克计划”、印尼
“全球海洋支点”等实现了战略对接。截至目前,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参与“一带一路”合作,中国已同30多个国家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的合作协议,同20多个国家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同17个沿线国家共同建设了46个境外合作区。
“不同于对抗、零和那种陈旧思维,‘一带一路’建设倡导合作共赢。”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王义桅认为,“一带一路”建设与霸权主义主导下的所谓“合作”有着本质区别:前者具有公正性,而后者具有不公正性;前者具有平等性,而后者具有歧视性;前者具有包容性,而后者具有排他性;前者具有持续性、长久性,而后者是暂时的、不可持续的。
贾秀东分析称,“中国倡导的‘一带一路’是以互利共赢为核心的,因此能够取得巨大成功。”
不少专家都谈到,“一带一路”深刻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中国外交的新理念。“比如‘亲诚惠容’、命运共同体、正确义利观等等,这些新思想新理念在‘一带一路’建设中都有具体的实践和体现。”贾秀东对记者说。
不断激发创新实践
“一带一路”不仅是战略上的创新,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具体建设过程中,不断激发出各方面的创新实践。其中,金融创新颇具亮点。亚投行和丝路基金,即是“一带一路”金融创新的代表。
2014年12月,中国出资400亿美元成立丝路基金,通过以股权为主的多种市场化方式,为“一带一路”框架内的经贸合作和双边多边互联互通提供投融资支持,促进中国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2015年12月,由中国发起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正式宣告成立。它是首个由中国倡议设立的多边金融机构,也是由发展中国家倡议成立而吸收发达国家加入的高标准的国际金融机构,主要目的是为“一带一路”有关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促进经济合作。
“通过设立亚投行,动员更多资金支持域内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将为亚洲经济增长注入强劲动力,也有利于形成周边国家与中国经济的良性互动。”王义桅表示,“与此同时,亚投行还服务于南南合作和南北合作。亚投行成员国以发展中成员国为主体,同时包括一批发达成员国。这一独特优势使其能够成为推进南南合作和南北合作的桥梁与纽带,推动世界实现均衡发展。”
为了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3年来,国内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业务创新、产品创新和制度创新。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发放跨境人民币贷款、发行境外人民币债券、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结算、开发跨境支付信息系统等方式,助推人民币走向国际化,促进区域货币融通;发挥“投贷债租证”综合优势,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以更丰富的金融产品和更优质的服务,为“一带一路”重大战略客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金融服务。
第八篇、一带一路一带一路安保先进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