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支持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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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好征兵工作
征兵支持保障机制
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征兵工作
——宋永胜
近年来,由于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难、各类高校持续扩招、优抚待遇低、劳务输出增多、抗洪救险以及新兵役制度实施等诸多因素影响,造成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积极性下降,“征兵难”的问题显得尤为突出。为此,需要积极寻求破解“征兵难”的有效途径和措施,探索符合市场经济下新的征兵工作模式,不断提高征集质量。
一、当前征兵工作面临现状及存在问题原因
(一)优抚政策相对滞后。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影响,人们的价值取向和思想观念也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而且我国现行的优抚政策已经远远跟不上现实社会的发展。一是国家已有的优抚政策落实不到位,应征者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证,优抚安置政策滞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与多数打工青年的年经济收入相比有一定差距,感觉当兵吃亏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应征入伍的积极性。二是城镇复员兵就业难。大多数非农户口的城镇兵退伍返乡后,由于实行了新的兵役,自谋职业就成为唯一的出路,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复员军人的就业没有一个系统而可靠政策,有的即便找到工作或创业,但也是干不上几年,致使这些城镇兵入伍的积极性也有所下降。这是产生“征兵难”的主观原因。
(二)受社会因素影响,兵员基数逐年减少。80年代初期,国家大搞计划生育,人口的出生率降低,以致现在进入役龄的青年总量减少。同时,受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的不断扩招,再加上外出打工青年的大量外流,造成在可征集适龄青年基数逐年减少。有人把当前剩余人口比例为“三八、六一、九九”现象,“三八”代表的是妇女多、“六一”代表的是儿童多、“九九”代表的是老人多;从性别上讲,女的多、男的少;适龄青年升学、学技术和外出打工的多、在家的少,这是产生“征兵难”的客观原因。
(三)独生子女进入役龄期,家庭因素影响较大。独生子女越来越多,有的家长怕部队遇急难险重任务有危险,不想把儿子送到部队当兵。尤其是受四川地震和南方冰冻灾害抢险以及西藏暴乱等因素的影响,很多农村独生子女家长不愿意让子女参军。据调查,现在独生子女的比例达64%,43%的家长担心当兵有危险,有45%的家长不支持孩子参军。还有的青年从小在家娇生惯养,怕苦怕累,不想过严格而又紧张的部队生活。另外,也有部分家庭,由于父母身体不好,家庭困难,独生子女已成为家中主要劳动力,如果离开家,家里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并且大多数农村适龄青年在这个年龄段都已“订婚”。这是产生“征兵难”的又一客观原因。
(四)适龄青年综合素质不高,在部队发展受限。如今社会上流行的顺口溜是“一类青年上学堂,二类青年去上岗,三
类青年闯市场,四类青年把兵当”。从目前情况看,由于受我军成长干部主要依托国民教育培养的影响,士兵提干、考学的比例已经大大减少,从根本上“封杀”了许多青年在部队成长当干部的梦想。另外,随着部队高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所需兵员的精减,转士官的难度也不断加大,导致绝大多数适龄青年及家长感到“当兵没盼头”,而且觉得“当兵吃亏”,退伍后还得“重打锣鼓另开张”,不如不去当兵。
(五)兵役法约束力不强,惩处规定无法落实。《兵役法》
第61条规定:“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处以罚款”。但由于其中间环节较多,且具体执行部门不明确,实际上根本无法落实,导致部分不愿意服兵役的青年可以随意逃避征集。从征兵的情况看,一些青年为了达到不去当兵的目的,采取各种手段逃避征集,一是接到体检通知后不到站体检。二是体检时弄虚作假,不配合医生检查。三是谎报病史。四是故意纹身。据调查统计,有31%的适龄青年及家长认为逃兵役很正常,无所谓,认为应该受到处罚的只占40%。另外,每年外出打工青年不按时报名参军,也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适龄青年参军的热情。
二、解决“征兵难”的对策及建议
征兵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关系到社会各个层面,所以要解决“征兵难”问题,还需要全社会都来关注,群策群
力,共同加以解决。
(一)紧紧围绕培育尚“武”精神,切实加大国防教育力度。在教育内容上,要防止和克服讲个人利益的“小道理”多,讲国家安全的“大道理”少;讲优抚政策多,讲公民义务少;讲应征的口号多,讲处罚的规定少等倾向,唱响“参军尽义务”的主旋律。应在各级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多种方式对国防教育进行立体宣传,重点宣传《国防法》、《国防教育法》、《兵役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党管武装、民兵参与地方“三个文明”建设等先进典型事迹,等等。在教育方式方法上,要克服只在征兵期间搞“一阵风”、“运动式”的突击性教育,建立固定的渠道、稳定的阵地、规范的内容,通过平时不间断的宣传教育,使征兵工作各项法规、政策和规定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让大家知道国家安危与小家和谐幸福的关系。在教育组织领导上,要变兵役机关“单枪匹马”抓为全社会各行各业合力抓,切实把抓好国防宣传教育纳入到学校义务教育和社会教育整体规划,纳入到各行各业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纳入到文明单位、文明企业、文明社区考评内容,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我们建议充分发挥国防教育委员会的功能作用,加大与宣传、教育、广电、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紧紧围绕提高兵员质量,调整征兵工作政策规定。
健全完善的机制是管长远、管根本的,是有效提高兵员质量的前提和保障。一是要加大优待力度。可实行以兵员文化程度为主线划分优待等级和制定退伍安置政策,把大学毕业生、大学在校生、高中毕业生、初中毕业生士兵的优待金标准拉开距离,有利于调动高学历青年入伍积极性;二是要注重培养使用。军队应制定出台有关培养使用政策规定,切实建立一套适应高学历士兵特点,有利于高学历士兵成长的培养、考核、使用机制。三是要取消农非比例限制。打破当前国家在征兵工作上所实行的农非比例限制,把应征青年的文化素质作为定兵的首要条件全面综合衡量。
(三)紧紧围绕发挥激励作用,积极推进安置工作改革。做好征兵工作,政策导向起着关键的作用,义务兵优待安置政策是影响征兵工作的重要方面,必须把提高义务兵优待安置政策作为解决征兵难问题的首要工作来抓。一是要提高优待金标准,原则是不让参军服役的人感觉到吃亏。二是要加大对军人军属的优抚力度。地方政府要提高军人军属的社会地位和优待政策,加强利益导向机制,增强军人军属的优越感。第一,加大军人军属社会保障力度。在扶贫、低保、保险、合作医疗等方面,由政府出资给予保障。第二,建立现役军人奖励基金。地方政府要建立专项资金,对现役军人在部队表现突出的(比如立功、受奖的),区分类别,实行奖励。第三,加大对军属优抚力度。每年逢重大节日,地方政府要
第二篇、2、多选120题(发放)征兵支持保障机制
第一部分《论述摘编》
1、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点是必须要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ABC)
A.决不容许他们篡权干政、谋取私利
B.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正常工作运作
C.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牟取非法利益
2、抓好法规制度落实,必须落实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督察和专项检查。要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决严肃查处,(ABC)
A.不以权势大而破规B.不以问题小而姑息
C.不以违者众而放任D.不以功劳大而迁就
3、有些法规制度为什么执行不了、落实不下去?就是因为责任不明确、奖惩不严格,违反了法规制度怎么惩罚无章可循。要明确责任主体,确保(BCDE)
A.可操作B.可执行C.可监督D.可检查E.可问责
4、纲纪不彰,党将不党,国将不国。要在全党同志特别是高级干部中进一步重申,必须坚持(ACD)
A.依法治国B.依法治党C.依法执政D.依法行政
5、腐败的本质是权力出轨、越轨,许多腐败问题都与权力(ABC)有关。
A.配置不科学B.使用不规范C.监督不到位D.使用不合理
6、要把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笼子扎细扎密扎牢,必须做到(ABCE)
A.前后衔接B.左右联动C.上下配套D.全面监督E.系统集成
7、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要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合理(ABCD)
A.确定权力归属B.划清权力边界C.厘清权力清单D.强化权力流程控制
8、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问责的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都要:(AB)
A.制度化B.程序化C.标准化D.规范化
9、组织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ABD)都要严起来。不严起来,就是一盘散沙。
A.组织观念B.组织程序C.组织生活D.组织纪律
10、要在全党开展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BCD)
A.党性意识、法治意识、廉政意识B.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
C.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D.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
11、领导干部不论职务多高、资历多深、贡献多大,都要(ABCD)
A.严格按法规制度办事B.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C.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D.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
12、法规制度带有:(ABCE)征兵支持保障机制
A.根本性B.全局性C.稳定性D.通识性E.长期性
13、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在于建设一支(ABCD)的执政骨干队伍。
A.政治坚定B.能力过硬C.作风优良D.奋发有为
14、(ABD)是党的三大历史任务。
A.推进现代化建设B.完成祖国统一
C.全面建设小康社会D.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
15、(BCD),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
A.改革开放B.来自人民C.植根人们D.服务人民
16、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每个党员干部的事,大家都要增强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ABC),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生活各个环节
A.在党言党B.在党忧党C.在党为党D.在党护党
17、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是指(AB)。
A.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B.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C.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执行D.作风要实、工作要实、做人要实
18、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首先要带头遵守“两个凡是”:(AC)
A.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要做到的,领导干部首先做到
B.凡是《准则》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
C.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
D.凡是《准则》规定党员必须要做到的,领导干部首先做到
19、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对(ABCD)
A.重要工作亲自部署B.重大问题亲自过问
C.重要环节亲自协调D.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E.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F.选举中央政治局
20、党的团结统一靠什么来保证?要靠(ABCD)
A.共同的理想信念B.严密的组织体系
C.全党同志的高度自觉D.严明的纪律和规矩
21、党的规矩总的包括什么呢?(ABCD)
A.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
B.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
C.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
D.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
22、党的领导,主要体现在(BCD)
A.党的严肃政治纪律和强大反腐倡廉力度上征兵支持保障机制
B.党的科学理论和正确路线方针政策上
C.党的严密组织体系和强大组织能力上
D.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上
第二部分《党章》
23、中国共产党维护和发展平等(ABC)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A.团结B.互助C.和谐D.稳定
24、中国共产党要始终同全国各民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团结在一起,同(AC)团结在一起。
A.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B.国际友好人士
C.各民族的爱国力量D.各个阶层
25、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就是要(AC),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
A.大力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B.提倡共产主义道德
C.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D.接受一切文化
26、党员有权利参加(A),阅读(C),接受(D)。
A.党的有关会议B.党的有关资料
C.党的有关文件D.党的有关教育和培训
27、党员要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B)、提倡(C),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A.科学发展观B.社会主义荣辱观C.共产主义道德观D.共产主义理想
28、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ABCDE),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A.科学B.文化C.党的基本知识D.业务知识E.法律
29、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A),在原则问题上进行(C),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A.批评和自我批评B.民主生活会C.思想斗争D.集体讨论
30、党坚持(ABCD)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A.标本兼治B.综合治理C.惩防并举D.注重预防征兵支持保障机制
31、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ABD)。
A.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B.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C.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D.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32、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B),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D)。
第三篇、解决基层“征兵”难及思想退兵问题的对策和措施征兵支持保障机制
解决基层“征兵”难及思想退兵问题的对策和措施
征兵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到军队建设质量和国防安全稳固。近年来,随着国家、军队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征兵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矛盾,带有普遍性的“征兵难”及思想退兵问题越来越突出,直接影响到征兵任务的完成和兵员质量。面对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如何破解“征兵难”及思想退兵问题,已成为各级政府、兵役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直面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现实课题。
一、造成基层“征兵难”及思想退兵问题的原因
征兵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造成基层“征兵难”和思想退兵的原因是多方面、多层面的。从基层实际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是长期和平环境和市场经济冲击,使公民国防观念和依法服役意识日趋淡化。随着和平年代的延续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思维观念、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化,受此冲击和影响,人们的国防观念特别是为国防尽义务的意识趋向淡薄,调动青年应征入伍积极性的主导因素,已不再是爱国热情和公民的责任义务,而是家庭和个人的切身利益。不少家长和适龄青年觉得部队考学、提干机会少,学技术、转士官难度大,当兵没出路、没盼头。所以,许多青年宁可外出打工也不肯参军,宁可当保安看“厂门”也不愿穿军装守“国门”。
二是优待安臵政策滞后,影响适龄青年应征积极性。优待政策是调动适龄青年参军积极性的基本杠杆。近年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改进优抚和安臵政策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但普遍存在的城镇退伍军人“安臵难”、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不高等问题,影响了青年参军服役的积极性。
三是拥军优属的社会氛围不够浓厚,军人的社会地位和荣誉感缺失。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价值观受到影响和冲击,军人的作用和价值被忽略或曲解,“傻当兵”、“大头兵”、“好男不当兵”等
负面舆论影响不同程度存在。各地拥军优属氛围不够浓厚,军人军属和普通家庭相比没有优越之处。很多地方军属“光荣匾”已多年未悬挂,节日走访慰问逐年减少甚至被取消,敲锣打鼓送喜报的场面已难得一见。
四是兵役法规制度不健全,对兵役违法行为缺乏有效惩处。《兵役法》第61条规定:“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处以罚款”。但由于程序较为复杂,标准难以把握,且具体执行部门不明确,实际上根本无法落实,导致征兵时对逃避、拒服兵役问题“没人管、没法管”,适龄青年“不服管、不怕管”的现象普遍存在。
五是入伍新兵心理承受能力偏低及少数兵役机关对应征青年的思想审查把关不严,导致思想退兵增多。近年入伍新兵90%以上是独生子女,入伍前生活环境宽松、物质条件优越,对部队学习、训练、工作缺乏足够认识,对艰苦紧张的军营生活思想准备不足,心理适应能力偏低。面对部队严格的管理方式和艰苦的自然环境无所适从,产生“当兵吃亏”和怕苦怕累的思想,便想方设法离开部队。同时,兵役机关征兵工作中往往只重视身体、年龄、文化等硬标准,对预征对象的宣传引导不力,对应征青年思想动态和入伍动机掌握不准;思想动态了解不深不细,思想工作不够到位。
二、解决基层“征兵难”及思想退兵问题的对策和措施
征兵工作涉及到国家、军队和地方政府有关方针政策,涉及到诸多领域和群体尤其是征集对象和服役士兵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军队发展和社会稳定。解决基层“征兵难”及思想退兵问题,必须坚持与时俱进,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大势和建设信息化军队要求,在更新观念、改革工作模式、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求突破。为适应新的形势任务需要,有效解决基层征兵工作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推进征兵工作进入良性发展轨道,提出如下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国防教育,强化公民国防观念和依法服役意识。
依据《国防教育法》,建立基层国防教育的长效机制,根据大中小学的实际和青少年学生的特点,结合学校教学、学生军训、课外活动等时机,有计划地开展国防形势、国防职责、国防法规和国防常识教育,培养学生爱国主义精神,强化国防观念和崇军尚武意识。加强经常性的征兵宣传教育,变过去“一季征兵突击教育”为“全年四季搞教育”,利用各种现代媒体,开办国防教育讲座,开设国防教育专栏,开辟国防教育橱窗,使《兵役法》、《国防法》等兵役法规和国防建设方面的内容家喻户晓。特别要重视加大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的国防教育力度,增强各个层面、不同层次人员的国防观念和依法履行国防义务的意识,切实为做好征兵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征兵支持保障机制
(二)调整改革优待政策,激发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积极性。一是提高优待金标准。建议农村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当地农村人均总收入的2倍,城镇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上年度本地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同时,建立义务兵优待金自然增长机制,每年随工资水平和人均收入的提高同步增长。二是建立退役士兵培训和择优上岗机制。建立健全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机制,提高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对于高学历(应届高职高专、本科毕业生)退役士兵,可在享受国家、自治区政府制定的学费补偿代偿、考取研究生加分和“三支一扶”等就业政策的基础上,同时享受考录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实行笔试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区每年预留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名额,用于安排优秀大学生退役士兵就业。
(三)加强拥军优属工作,提高军人军属社会地位。
地方政府应进一步加大拥军优属力度,灵活拥军优属活动方式,增加拥军优属保障经费,全方位做好军属服务保障工作。每年八一建军节、国庆节和春节等重大节日,各级政府和兵役机关应组织慰问现役军人、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烈军属活动,积极营造“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浓厚社会氛围,切实增强军人军属的荣誉感和责
任感。
(四)完善强制惩戒措施,加大对兵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解决基层“征兵难”问题,既要靠各种优惠政策来吸引,同时也要靠多种惩戒手段去推动。要借国家新修订《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出台之机,进一步细化实化对兵役违法行为的惩处措施,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处罚措施、处罚标准、执法监督等内容,加大对逃避、拒绝或阻挠履行兵役义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兵役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达到“惩戒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
(五)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征兵工作运行机制。
一是强化政府领导的责任意识。通过开展国防教育引导、把国防理论和国防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灌输、组织国防形势报告会启发等方式,强化地方政府领导抓征兵“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一把手”既要“挂帅”更要“亲征”,使各级、各部门领导主动靠前解决征兵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二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把征兵工作纳入政府年终绩效考核,纳入评先评优范畴,借鉴综治维稳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做法,实行“一票否决”。对征兵任务不完成的单位,取消双拥模范单位评选资格,并追究主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健全常态抓征兵的措施机制。加强各级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和征兵办公室建设,围绕推进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明确责任,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增强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成效。地方人大部门应加强对兵役法规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和监督,促进征兵工作法规真正落到实处。四是切实加强对新兵的思想教育。部队应本着对兵员质量负责、对新兵本人和家庭负责的态度,紧密联系新形势下新兵思想出现的新变化,特别是要针对独生子女增多、适应能力较差的实际,加大思想政治教育的力度,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现、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强化当兵尽义务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第四篇、如何应对现在征兵难现状征兵支持保障机制
如何应对解决“征兵难”现状
近几年来,随着退伍军人安置政策的改变,一直很热门的征兵工作有些冷了下来,社会青年应征入伍热情明显下降,各地逐渐出项了“征兵难”的情况。征兵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造成基层“征兵难”和思想退兵的原因是多方面、多层面的。从基层实际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其一,基层国防教育薄弱,公民国防观念和依法服役意识日趋淡化。随着和平年代的延续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地区的基层特别是农村,国防教育相当薄弱,人们的国防观念特别是为国防尽义务的意识趋向淡薄,调动青年应征入伍积极性的主导因素,已不再是爱国热情和公民的责任义务,而是家庭和个人的切身利益。现行征兵的整体思路,没有跳出计划经济时代的福利性、就业性征集的思维定势,弱化了应征主体的兵役法规意识。不少家长和适龄青年觉得部队考学、提干机会少,学技术、转士官难度大,当兵没出路、没盼头。所以,许多青年宁可外出打工也不肯参军,宁可当保安看“厂门”也不愿穿军装守“国门”。
其二,优待安置政策滞后,兵员基数继续分流。优待政策是调动适龄青年参军积极性的基本杠杆。近年来,随着安置政策的取消,极大地影响到一部分青年和家长。虽然各地也相继出台了优抚和安置政策,采取了很多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但
是由于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不高等问题,影响了青年参军服役的积极性。同时由于高校扩招和自学考试、电大、函大、刊大和民办大学增多,入学标准放宽,吸引了相当部分高考落榜生。另外,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建筑市场、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各地劳动用工机会增多。一些青年外出务工经商获得实惠后乐不思蜀,给当地兵员征集带来极大冲击。
其三,拥军优属的社会氛围不浓,军人军属光荣的意识不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价值观受到影响和冲击,人们对经济看的过重,军人的作用和价值被忽略或曲解,不能被人们正确认识。很多人认为“傻当兵”、“大头兵”、“好男不当兵”;社会负面舆论影响不同程度存在。各地拥军优属氛围不够浓厚,军人军属和普通家庭相比没有优越之处。“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氛围渐渐失掉,导致人们的国防观念日趋淡化。
其四,兵役法规约束力偏弱,,对兵役违法行为缺乏有效惩处。很多调查都反映,市场经济使部分人国防观念淡化,而现行兵役法规对履行兵役义务又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兵役法》
第61条规定:“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处以罚款”。但由于程序较为复杂,标准难以把握,且具体执行部门不明确,实际上根本无法落实,导致征兵时对逃避、拒服兵役问题“没人管、没法管”,适龄青年“不服
管、不怕管”的现象普遍存在。不同单位按照不同理解、以不同标准搞不同做法,影响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
如何才能更好地解决“征兵难”和参军热降温的问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加强和改进国防教育和思想发动工作,强化公民国防观念和依法服役意识。强调加强教育,虽然是老生常谈,但必不可少。尤其不断加大针对性强的国防教育特别是兵役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至关重要。依据《国防教育法》,建立基层国防教育的长效机制,根据大中小学的实际和青少年学生的特点,结合学校教学、学生军训、课外活动等时机,有计划地开展国防形势、国防职责、国防法规和国防常识教育,培养学生爱国主义精神,强化国防观念和崇军尚武意识。加强经常性的征兵宣传教育,变过去“一季征兵突击教育”为“全年四季搞教育”,利用各种现代媒体,开办国防教育讲座,开设国防教育专栏,开辟国防教育橱窗,使《兵役法》、《国防法》等兵役法规和国防建设方面的内容家喻户晓。要协调新闻出版、文化宣传部门,整合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资源,利用各种形式和教育契机,展开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教。
二、调整完善优抚政策并切实抓好落实,激发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积极性。有些同志认为,目前国家优抚安置政策基本符合国情,总体不错,但某些在具体落实上存在偏差走样和力度
不够,部分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一是提高优待金标准。建议农村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当地农村人均总收入的2倍,城镇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上年度本地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同时,建立义务兵优待金自然增长机制,每年随工资水平和人均收入的提高同步增长。二是建立退役士兵培训和择优上岗机制。建立健全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机制,提高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对于高学历(应届高职高专、本科毕业生)退役士兵,可在享受国家制定的学费补偿代偿、考取研究生加分等就业政策的基础上,同时享受考录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实行笔试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区每年预留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名额,用于安排优秀大学生退役士兵就业。
三、加强拥军优属工作,提高军人军属社会地位。各地方政府应进一步加大拥军优属力度,灵活拥军优属活动方式,增加拥军优属保障经费,全方位做好军属服务保障工作。每年八一建军节、国庆节和春节等重大节日,各级政府和兵役机关应组织慰问现役军人、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烈军属活动,积极营造“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浓厚社会氛围,切实增强军人军属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对确实有困难的家庭要切实进行帮扶,军人军属设法维权帮扶上也要落到实处,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四、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征兵工作运行机制。党管武装是抓好武装工作的根本,要强化地方政府领导抓征兵“第一责
任人”的意识,“一把手”既要“挂帅”更要“亲征”,使各级、各部门领导主动靠前解决征兵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把征兵工作纳入政府年终绩效考核,纳入评先评优范畴,借鉴综治维稳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做法,实行“一票否决”。健全常态抓征兵的措施机制,加强各级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和征兵办公室建设,围绕推进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明确责任,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增强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成效。
五、完善强制惩戒措施,维护兵役法规权威。必须与时俱进改革探索,完善政策法规,增强依法征兵力度。如,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法规,变通常征兵是季节性、突击性的工作方式为全年登记服务,以最大限度准确掌握各种基本参数。要借国家新修订《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出台之机,进一步细化实化对兵役违法行为的惩处措施,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处罚措施、处罚标准、执法监督等内容,加大对逃避、拒绝或阻挠履行兵役义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兵役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达到“惩戒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对征兵工作全程监督检查。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渎职违法的要形成连带惩处机制,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可迫其引咎辞职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篇、征兵工作会议讲话稿征兵支持保障机制
在全县征兵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贯彻落实省市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我县征兵工作,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全县征兵工作会议。刚才,部长总结了去年征兵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今冬征兵工作任务,布置得非常清楚,请大家会后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征兵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军队是捍卫国家主权、保障领土完整的坚强柱石,要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就必须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征兵工作作为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促进国防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推动军事斗争准备常态化的迫切要求,更是全面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我县历来就有着光荣的拥军传统,为军队输送了大批人才,为国防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近年来由于受长期的和平环境以及市场经济的影响,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趋向多元化,征兵工作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的干部、群众国防观念淡化,不支持子女参军入伍;有的适龄青年担心到部队吃苦受累,不愿当兵尽义务;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征兵工作,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征兵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做好征兵工作作为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政治任务,精心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特点,及时解决征兵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切实把这项关系军队质量建设和部队战斗力生成的源头工程抓紧抓
好。
二、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征兵工作顺利开展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兵役机关要秉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紧紧围绕“提高兵源数量、严把兵源质量”这一核心,以政策法规为依据,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征兵工作顺利进行。
一要大力加强征兵宣传教育。在长期的和平环境下,部分群众的国防观念与原来相比越来越淡薄,参军入伍的热情越来越减弱,因此,加强国防教育和兵役法规宣传就显得十分必要。在今冬征兵工作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市里2011年出台的征兵优惠政策、全民国防教育和兵役法规作为主要内容做好宣传发动,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按照市委宣传部、军区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征兵宣传月”活动。紧紧抓住征兵工作的有利时机,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适龄青年,正确认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增强关心支持国防与军队建设的自觉性;在宣传中,要注重指导性、针对性和深入性,切实把思想工作做到位,在全县真正形成“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社会风尚,形成关心支持国防建设和重视征兵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征兵法规和政策是我们做好征兵工作的基本依据,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征兵的观念,严格按法规和政策办事,确保征兵政策规定落到实处。在兵员征集过程中,严把征兵体检关、政审关、学历关、年龄关和审批定兵关,严防将不合格的兵员送入部队。
三要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做好义务兵优抚和退役士兵安置工
作,是消除适龄青年参军的各方面顾虑,调动积极性的有效措施。根据文件的要求,充分认识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的重大意义,切实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县民政局和县武装部要根据市的文件要求,创新我县的征兵优惠政策,完善义务兵优抚安置工作,努力保障优抚对象的待遇。在工作开展中,要努力挖掘安置就业岗位资源,通过多种渠道和办法,促进城镇退役士兵就业。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好城镇退役士兵培训和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的经费问题,为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提供优质服务,千方百计把优抚安置政策落到实处。
四要切实加强征兵廉政建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兵役机关要从维护党、政府和军队形象出发,把廉洁征兵、阳光征兵贯穿到征兵工作的全过程。要切实加强对征兵人员的教育,提高其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对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要坚决查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征兵工作监督机制,增强征兵工作透明度,坚决杜绝在征兵工作中出现不正之风。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征兵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征兵工作是党、国家和人民赋予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同配合,不折不扣高标准完成征兵任务。
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能否圆满完成征兵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是关键。年底前,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任务都非常繁重,但是征兵工作是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我们要妥善处理好征兵工作同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把征兵工作作为第四季度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上位置,统筹兼顾,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有关征兵工作的政策界定及操作规程,各乡镇要完善组织建设,及时调整人员,搞好业务培训。总之,征集任务数是硬指标,各
乡镇要克服为难情绪,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
二是要主动搞好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在县征兵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密切配合,真正做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步调上合拍,打好打赢今年征兵工作的整体战。公安部门要针对新形势下政审情况复杂、难度大的实际,进一步完善三级政审和区域联审制度,确保新兵政治合格。卫生部门要组成强有力的体检班子,配备完备的体检器械,严格遵循体检标准,防止将身体不合格的青年征入部队。财政部门要及时落实征兵经费,为征兵工作提供经费保障。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新兵学历审查工作,征兵期间不得出具与征兵有关的假学历证明,对出具假证明的要严肃查处。民政部门要针对户籍制度改革的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对策措施,严格控制城镇青年征集比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协助兵役机关做好应征青年和家长的思想工作,开展好拥军优属活动,努力营造全民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良好氛围。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安全高效的组织好新兵的运送,确保无事故。
三是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要把征兵工作的着重点放在基层。征兵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解决征兵工作中的矛盾问题,尤其是对家族病史的调查、外出务工人员的政审等工作,要进行深入细致的查证核实,防止出现漏洞,尽力做到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各乡镇要结合各自实际,不断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积极探索新的方法和路子,有针对性的征集高文化、高素质的适龄青年入伍,努力提高兵员质量,促进征兵工作的长远发展。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征兵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
重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军分区的指示要求,扎实工作,狠抓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今冬征兵工作任务,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六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兵工作的意见征兵支持保障机制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兵
工作的意见
黑政办发〔2010〕52号发文时间:2010-10-28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征兵任务,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征兵工作是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国家核心利益的重要前提,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赋予各级政府和兵役机关的一项严肃政治任务。各级政府和兵役机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征兵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坚持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并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宣传、教育、公安、监察、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以及兵役机关为成员单位的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发动、政治审查、体格检查、优待安置、就业培训和过程监督。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征兵工作,具体工作由基层武装部承办,没有基层武装部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国防素质。各级宣传部门要抓好国防教育办公室自身建设,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和保障。要把国防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全民教育体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明确宣传教育内容,抓好督导落实。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开设国防教育专栏和专题,每年9月1日至12月1日集中开展征兵宣传和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各类学校(含中小学)要把国防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原则上每学期国防教育(不含学生军训时间)不得少于5课时,教育部门要跟踪问效。要进一步规范宣传教育内容,积极开展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时事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的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因地制宜,广泛发动,把宣传教育延伸到社会各个角落,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良好氛围,激发适龄青年参军热情。
三、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规范落实。要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把征兵工作纳入相关部门的工作考评内容,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省、市、县三级政府每年对基层单位征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完善征集政策制度,对逃避、拒绝以及阻挠履行兵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实行《兵役登记证》制度,对符合服兵役条件的适龄青年由公安、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和兵役机关联合下发《兵役登记证》。符合条件无特殊情况未参加兵役登记和拒绝履行兵役义务的适龄青年,其“拒服兵役情况”要在相关部门登记备
案。要加强征兵廉政制度建设,强化各级廉洁征兵意识,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收受贿赂、执纪不严等违法乱纪行为,依法坚决予以惩处和打击,切实维护征兵工作的良好秩序。
四、加大优抚力度,进一步落实义务兵优抚政策。为调动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的积极性,根据《黑龙江省义务兵征集、优待、退役安置条例》规定,参照上年度全省农村人均收入增长比例调整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将2010年冬季征集的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800元,今后根据上年度各地农村人均收入水平的增长每年均作相应调整,按原经费保障渠道落实。各市(地)、县(市)要结合本地区农村适龄青年应征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自行确定。同时要研究制定其他加强农村户籍义务兵征集的措施和办法。应届大学毕业生(在校大学生)退役士兵优待金标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不在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或因个人原因未服满兵役期的,不列入优待范围。义务兵转改士官、提升现役军官后,从选改或提干(入读各类军事院校学员按义务兵计算)之日起不再享受优待政策。
五、加大安置力度,拓宽安置渠道。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退役士兵安置及培训工作的主体责任,完善城镇退役士兵优待安置和自谋职业保障办法,继续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城镇义务兵退役后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不低于上年度安置地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2倍,高于此标准的继续按现行标准执行。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市)执行此标准确有困难的,省财政在下拨补助资金时,继续给予倾斜。对符合安置条件而选择自谋职业的复员或转业士官、立功受奖及伤残退役士兵,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提高一次性补助金标准。要引导、组织城乡退役士兵免费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民政部门的资源优势,采取与当地成人大学、技术专科学校、普通大学、技工院校联合办学等多种形式对退役士兵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提高就业能力,促进其充分就业。根据国家整体部署,每年可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考试中拿出一定的比例,主要用于安排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优秀退役士兵。要加强自主创业引导和就业信息服务等工作,切实落实有关政策,激励更多的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各级政府每年要不定期组织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对所辖地退役士兵优抚安置和就业培训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落实。
六、加强拥军优属工作,切实营造良好氛围。各级政府要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增加投入,健全机制,全方位做好军人军属服务保障工作。每年的“八一”建军节、国庆节和春节等重大节日,各级政府要组织慰问现役军人家属、伤残退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烈军属活动。要适当增加拥军优属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各级政府军属维权办公室要开设法律咨询热线,向社会公布维权电话和信箱,接待军属来访,积极为军属提供法律援助。要继续开展向在部队立功受奖的现役军人家属“送喜报、送温暖”活动,认真落实立功受奖义务兵增发当年度义务兵优待金
政策,做好农村独生子女义务兵困难家庭的帮扶解困工作,营造“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浓厚氛围。
七、加强平时准备,做好兵役登记工作。坚持“一季征兵、四季准备”,深入抓好兵役登记工作,推进征兵工作常态化运行机制建设。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兵役机关的安排,抓好本地、本单位的兵役登记工作。要充分利用网络登记、电话报名、开设登记站等方式,提高适龄青年登记率,准确掌握辖区适龄青年情况。兵役登记前要向社会发布公告,逐人逐户下达兵役登记通知单,填写《兵役登记表》。原则上各单位确定预征对象数(上站体检数)不得低于人口数的3‰。每年6月至7月要突出抓好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普通高等院校、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应届毕业生的宣传教育、动员发动和登记工作。每年9月前适龄青年(或家属)应持有效证件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武装机构、兵役机关或在网上进行兵役登记,未参加兵役登记的不得应征入伍。9月20日前逐级上报预征对象情况。预征对象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1个月以上的,应当向所在基层人武部报告。
各市(地)政府(行署)可根据本地征集任务数、征集比例和优待、安置等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相应配套政策,确保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确保高质量完成征兵任务。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报讯(记者刘江雪)日前,日照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出台,这是我市首次出台关于征兵工作的意见,将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形势下的征兵工作、圆满完成征兵任务、有力支持国防建设起到极大的推进作用。
《意见》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加强征兵工作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和依法服兵役教育,建立健全经常性征兵工作宣传教育机制,形成人人关心国防建设、人人支持征兵工作的浓厚氛围,并提出每年5月、10月份集中组织开展“征兵宣传月”活动。
《意见》还对优待安置政策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意见》强调,符合国家安置条件的转业士官和义务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经费标准,分别按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额的2.5倍左右和1.5倍左右的数额发放,对服役期间获得奖励的士兵增发优待金,荣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的,分别增发5000元、2000元、1000元,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增发500元。
《意见》中指出,全市每年拿出50个事业编制,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由本地兵役机关征集的本市户籍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士兵报考政法民警培养体制改革基层政法机关公务员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计算工龄。
征兵工作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稳定的政治任务,是关系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促进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融合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我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济南军区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指示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证新兵质量为核心,圆满完成了征兵任务,有力支持了国防建设。随着形势的发展,征兵工作面临新的
矛盾和考验,部分地区重视不够、动员能力不强、政策不到位等问题亟待解决。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形势下的征兵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营造参军报国浓厚氛围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征兵工作的重大意义,结合实际,不断加强征兵工作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和依法服兵役教育,大力宣传《国防法》、《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适龄青年充分认识献身国防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法服兵役是每个适龄青年应尽的光荣义务。国防教育部门和兵役机关要密切协作,统筹规划,建立健全经常性征兵工作宣传教育机制,形成人人关心国防建设、人人支持征兵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宣传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发展的新形势、制定出台的激励政策和军营成才的先进典型,调动优秀青年参军入伍的积极性;宣传各级加强征兵工作的有力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以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做好征兵组织领导工作。突出抓好学校国防教育,设立兼职国防教育辅导员,落实国防教育课程的时间和内容,将考核分数记入学生档案,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检查和督导。要运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创新宣传手段,特别在组织开展民兵整组、兵役登记、应届毕业生预征、建军节、全民国防教育日和组织征兵期间,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增强征兵宣传效果。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开设专题专栏、建设征兵网站等形式,在重要版面、黄金时段进行集中宣传。推动征兵宣传进各级院校、进村居社区、进厂矿企业,有计划地组织文艺演出、播放军旅题材影视片、举办英模典型事迹报告会、瞻仰先烈等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积极做好社会动员教育工作。全面落实挂“军属光荣”牌、举行挂牌仪式、上门送喜报和慰问信、解决家庭实际困难等优抚对象抚慰制度,不断增强军人及其家庭的光荣感。每年5月、10月份集中组织开展“征兵宣传月”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筹划,认真组织,形成声势,确保实效。
二、完善优待安置政策,充分调动适龄青年参军人伍的积极性
(一)提高士兵优待补助标准。认真落实义务兵优待补助政策。符合国家安置条件的转业士官和义务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经费标准,分别按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额的2.5倍左右和1.5倍左右的数额发放;国家指令安排的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按照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农村籍义务兵,按照常住户籍所在区县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标准发放优待金。对到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增发优待金,到西藏、新疆等地区服役享受进藏兵待遇的,按照入伍地所在区县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的1.5倍发放;享受高原条件兵待遇的,每人每年增发1000元。对服役期间获得奖励的士兵增发优待金,荣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的,分别增发5000元、2000元、1000元,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增发500元。以上所需资金,市对区县义务兵优待金每人每年给予1500元定额补助,增发和以后人员增加及标准提高部分由区县承担。”
(二)加大退役士兵安置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现行安置政策及自谋职业政策,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和到基层一线、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工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
业单位,都有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应严格按照计划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务。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计算工龄。全市每年拿出50个事业编制,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由本地兵役机关征集的本市户籍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士兵报考政法民警培养体制改革基层政法机关公务员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国有大中型企业、市重点企业和经济效益好的企业,都应积极吸纳退伍士兵就业。企业与招收的退役士兵应当依法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企业招录退伍士兵达到一定比例的,根据有关规定相应递减有关税费。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退役士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阳光安置”,退役士兵按程序参加考试考核,依据考试考核成绩和当年安置计划,自主选择安置单位。对认真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履行法定义务、拒绝接收安置任务的单位,对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依法处理。对转业士官、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和在执行国际维和、抗洪抢险、处突维稳等任务中荣立三等功以上,因战、因公被评为5-8级伤残等级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重点安置。对返乡务农的退役士兵,要加强培养,鼓励他们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村居“两委”班子选举。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在提供企业扶持资金、无息贷款、税收减免和市担保小额贷款等方面制定更有利的政策,促进自主创业。
(三)切实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要求,积极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市及各区县要选择师资力量强、实训设施好、教学质量高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或培训机构,建立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基地,并与专业资格考核评定挂钩,与企事业单位用工挂钩,本着“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积极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指导,帮助其实现就业。
三、坚持依法征集兵员,推进征兵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建立征兵办公室常态化办公制度。转变征兵工作方式,变“一季征兵”为“全年准备”,推动征兵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征兵机构建设,市及区县征兵办公室、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为常设机构,各级宣传、教育、公安、卫生、纪检监察、民政、财政、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选派专人参加征兵办公室工作,并相对固定人员,以保持工作连续性。要明确征兵办公室职责分工,建立健全集中办公、工作例会、业务学习、形势分析、交流讲评等制度,研究部署征兵工作,保证征兵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二)制定和完善征兵工作规程。依据兵役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平时征兵工作任务,规范征兵宣传教育、兵役登记、网上预征,预征对象培养和管理、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审批定兵、新兵输送、跟踪管理、受理退兵、廉洁征兵、执法检查等工作程序,落实好征兵各项工作任务。完善兵役登记和预征制度,为参加兵役登记、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适龄青年发放“兵役登记证书”和“预征通知书”。健全征兵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每年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确保征兵工作高效率开展,
第七篇、企业三种盈利模式和十大保障机制征兵支持保障机制
每一个独立的生命体都需要通过摄取空气、食物和水分延续生命。空气、食物和水分经过呼吸消化循环泌尿等系统消化吸收,进而成为生命营养物质输布全身,为生命体每一个细胞提供生命支持。呼吸消化循环泌尿等系统就相当于企业的盈利模式。然而,单纯依靠呼吸消化循环泌尿等系统生命还是无法存活,还需要神经内分泌免疫骨骼肌肉皮肤等支持保障系统。神经系统负责决策、感知、调节;内分泌系统负责内环境平衡协调;皮肤粘膜免疫系统负责保卫;骨骼远动系统负责支持和执行。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生殖系统负责延续生命传宗接代。企业也有类似的支持保障机制。盈利模式和保障机制,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两条生命线,两者缺一不可。
企业盈利模式千变万化,但从本质上无外乎三种类型:低成本,差异化和高聚焦。低成本追求获利空间;差异化追求比较优势;高聚焦追求经营效率。盈利模式是企业经过一段时间磨炼形成的标准化程式化的业务操作流程,其本质特征是标准化、程式化、稳定可靠、简单易行、可复制移植。为了保持企业盈利模式在相当一段时期内稳定发挥作用,企业需要系统的保障机制。概括起来共有十条,分别是:1决策机制;2监督机制;3沟通机制;4协调机制;5选择机制;6培训机制;7考评机制;8分配机制;9保护机制;10预警机制。保障机制的功能一是为了盈利模式本身完整性有效性;二是确保企业不随意改变盈利模式类型,保证一定的稳定性延续性。
完整的企业的决策机制包括决策支持、决策咨询、决策评价、决策监督和决策反馈子系统。只有完善以上五个系统,才能使决策机制趋于完善。不同类型的企业决策系统,小到老板一人说了算,大到成立一个专门机构。决策系统效率与企业老板领导性格密切相关,企业越小关联度越大。
企业的监督机制主要是人、财、物的监督。对人的监督包括企业干部员工的思想动态、行为规范、道德水平直至仪态仪表;企业财务制度是否完善,企业财产是否受到严格管控。
企业的沟通机制包括内外沟通和内部沟通。会议、简报、现代通讯技术等基本形式是否具备完善,是否发挥有效作用,人与人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交流是否顺畅,有无影响沟通的重大障碍。
企业的协调机制包括企业文化、企业组织和企业制度。务实的企业文化,协调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规章制度,是确保企业平衡协调有序的基本保证。
企业的选择机制包括人才招聘,干部提升,员工辞退,供应商经销商代理商等合作伙伴选择。客户选择甄别等等。很多企业选择工作随意性很大,缺乏一整套方式方法。
企业的培训机制包括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以及员工自我学习。学习型企业必须拥有一个促进企业不断学习的有效机制。
企业的考评机制包括部门和干部员工绩效考评,供应商经销商代理商等合作伙伴等级考评,客户等级考评等。
企业的分配机制包括薪酬奖励制度,价格体系,促销政策,股权分配,资金安排调度等。企业的保护机制包括法律顾问,保安及安全规章制度、行政后勤管理等。
企业的预警机制包括财务审计、营销审计、企业咨询顾问、独立董事、健康预警等。目前企业最为普遍缺乏的是企业健康预警功能。对企业盈利模式和保障机制两条生命线,出现安全隐患时不能及时预警,直到问题严重时才急忙补救。问题的原因在于缺乏或没有这样一种有效机制供企业选择。中小企业自我诊断八步法适合中小企业运用,做到全面快速简便地自我诊断体检,从而对企业盈利模式和保障机制进行经常梳理,及时有效发现问题所在,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如果没有准确及时的预警,再有力的保障也会丧失时效。越是发展势头正旺自我感觉良好的企业,就越是容易被美丽炫目的成功光环蒙蔽双眼,从而很难发现自身不足和潜在风险。因此,这类企业才最需要建立健康预警机制,确保企业长治久安。
第八篇、第二组论文:如何建立和完善对网点的支持保障机制征兵支持保障机制
如何建立和完善对网点的支持保障机制
组长:宋波
发言人:安晖武
小组成员:宋波、曹友仁、时红、邢国亮、章忱、程卫、王明星、罗
卫东、陈晓光、安晖武、郭小平、王莉红
指导老师:吴昆
提交时间:2009年6月25日
前言
通过参加本次专题研究班,我第二小组全体成员进一步提高了对我行实施网点转型工作后,建立和完善网点支持保障机制、深化转型成果的认识。随着网点转型的纵深推进,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配套支持保障机制显得日益重要。必须进一步加快前后台分离速度,提高后台对前台的支持保障能力,使前台人员从繁杂的事物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将更多的时间用于营销和服务,巩固深化网点转型成果。下面将我们的研究成果汇报如下:
一、对网点的重新认识
(一)我行现有网点的分类
目前,我行对外营业网点大致有如下几种:
第一、从机构管理的角度看,我行营业网点划分为营业部、综合型支行、单点型支行、网点型支行、分理处、储蓄所、ATM(自助银行)等七类;
第二、从业务条线的角度看,我行营业网点划分为零售网点、对公网点和综合性网点等三类;
近年来,随着“二八理论”的引入,全行逐步提高了对中高端客户的重视程度,又陆续诞生了个人贵宾理财中心、对公客户经营中心、财富管理中心、私人银行等若干新的机构形式。
(二)为什么是“网点”而非“零售网点”?
本论文原题目是《如何建立对零售网点的支持保障机制》,现在我们将题目改为《如何建立和完善网点的支持保障机制》,主要原因
在于:
我行营业网点形式较多,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都是从管理或业务条线的角度出发,而没有从客户的角度出发。总行实施网点转型的出发点和核心是“始于客户,终于客户”,目的在于要通过网点转型,将“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营销理念落实在银行经营的最前线。从客户的角度看,不管是零售网点还是对公网点或者是综合性网点,对客户来说,都是建设银行的网点,服务质量都关系到建行的形象。虽然,从方便管理和专业化分工的角度来看,总行设立若干业务条线和部门对网点业务进行管理和指导,但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作为全行面对客户最主要的平台和窗口,上级行和管理部门无论有多少要求,都最终汇聚到网点进行落实。
回到本次研修的课题《建立和完善网点的支持保障机制》上,在总行关于《网点转型配套服务保障工作指导意见》上,并没有强调对所有的网点类型进行支持保障。但从网点的实际需求来看,无论什么类型的网点,都需要有支持和保障,因此,我们认为建立配套支持保障机制的出发点应是“网点”而非“零售网点”。
二、对网点支持保障的定位
网点转型以来,网点的销售服务和市场竞争能力得以有效地提升。随着转型的深入,逐步显露出在管理体制、后勤服务保障等方面越来越突出的问题:网点物品配送不及时、维修保障不到位、文件报表太多、业务检查过频等,网点大量的时间是在应付各类事务性工作,真正用于营销产品和服务客户的时间很少。网点转型的主要目的是实
现网点功能由核算交易主导型向营销服务主导型转变,改善服务效率,增强销售能力,提升客户满意度。因此,支持保障机制的建立,应从有利于网点营销和服务客户的角度出发,凡是不属于营销和服务客户范畴的工作,都应纳入到支持保障工作的范围。
基于上述定位,网点支持保障工作的内容应大致分为以下几类:一是网点物品配送和后勤保障。包括办公用品领用、各类耗材领用、非重空凭证领用、营销学习用品、劳保福利、费用报销、员工配餐、设备维护维修、服务保洁等,均应通过专门传递渠道或指定责任部门负责;
二是网点日常运行。包括目前网点承担的凭证和现金的整理与配送,批量交易、报表报送等,通过建立专门传递渠道和开发系统,逐步向后台转移,实现前后台分离;
三是网点业务管理。包括人员排班调度、业务指导和检查、各类会议和培训等,应设立专门的机构统筹协调、统一安排。
三、建立“网点支持保障机制”应注意的问题及建议
如何建立网点支持保障机制,真正落实“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固化网点转型成果,已成为全行共同关注和思考的问题。目前已有不少分行对此进行了有效尝试,并取得了成功经验。在此简单介绍一下通行的做法:(1)建立网点管理中心,隶属于个人金融部门,根据管辖网点数量等实际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对网点的正常运转进行统一管理协调。(2)建立网点物品配送中心,属于总务部等相关保障部门,实行仓库式管理,根据配送工作量需要,安排工作人员,
负责网点日常所需物品的管理和配送。(3)建立后台服务保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畅通沟通渠道,听取网点意见,解决网点问题。(4)建立综合考评制度,网点管理中心定期组织网点员工对后台相关部门服务前台满意度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并与绩效工资挂钩。
总结先进分行的经验,研究保障措施出台的背景,我们可以发现,建立“网点支持保障机制”离不开行领导的高度重视,离不开行内资源(人、财、物)的重新整合,离不开制度的建立和有效约束。在听取部分尚未建立或正在建立保障机制的分行建议后,我们认为建立“网点支持保障机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明确网点管理中心归属,理顺业务处理流程
考虑到两个中心既要服务于零售网点,也要服务于对公网点和综合性网点,建议将网点管理中心设置为二级分行的独立机构,统筹管理全行网点的事务性工作。个人金融部只负责本部门产品及业务的营销组织、渠道建设、业务管理及风险控制工作,与资金结算部、公司业务部、机构业务部、电子银行部等部门协作,为网点提供业务支持。
建立网点管理中心,有利于统一需求出口、入口,确保政令畅通,避免政出多门、政令不一。网点管理中心是网点的“家长”和“代言人”,是管理、指导、服务于网点的第一责任部门。各网点只对网点管理中心负责,各项需求统一报到网点管理中心,由中心直接解决或分办到相关部门,网点管理中心负责对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协调和督办。网点物品配送中心是网点的“给养供应者”之一,网点将物品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