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
详细内容
篇一:《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
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的有效期:是指从当地派出所发出准迁证之日一个月内有效。在这一个月内你要办完一切迁入手续。假如没办完,从目前各在的情况而定,有的地方有熟人就好办点,有些地方就不行了。所以最好是在有效期内将所以手续办完为好。我在武汉上的大学,本人也是武汉市新洲人,毕业后户口转到上海,现在想转回来。领取的申请表都填好也盖章了,为什么当地公安局(新洲)不给开《准迁证明》?到底应该是在武汉市公安局开还是就在新洲区公安局开?我都搞糊涂了。谢谢各位!!
昨天打电话去武汉市公安局户政处问了。还是在新洲公安局开,不过要有“正当”理由才给开。我郁闷中。
在居委会或村委会开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也就是常说的“准迁证”你这情况去武汉公安局开准迁证,才能在上海办理迁移证的,你先在武汉办妥,上海是不会卡你的,除非有单位与你有合同不能走人,但现在这情况好少了。
你应该到新洲区你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的,去派出所办证之前,先拿你父亲户口本到街道居委会申请迁回,他同意了出证明再去派出所。
大学毕业在一公司上班,我已经办理了该城市的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但是现在我想讲户口放在老家,反正也不影响工作,行吗?来得及吗?
就5分了,麻烦哪位大虾帮忙,哪怕是给我户口咨询电话也行!不甚感激!
你可以把户口迁回你的老家,可以办理的,不影响你的工作就好。具体的事宜建议你直接咨询当地派出所。
大家好,我们公司想办理集体户口,个人要迁入公司的集体户口需要什么材料,我记得要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才行。请问如何办,请详细说明下,谢谢。
关键是你自己通过什么途径调入深圳户口:
人事局:毕业生接收、调干
劳动局:招工、调工
具体你看人事局或劳动局网站上的程序和要求。
先在你这儿的公安机关以夫妻投靠事由申请户口迁入,批下来后,你所在的公安局会给你两联:准入迁入证明2联,一联给迁出地、一联供迁入时使用。你老公凭给迁出地的一联到他所在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出手续。最后凭迁出手续和那一联供迁入时使用的一联单办理落户手续。
这东西是在公安机关开具的,你要格式没用埃
我的户口在黑龙江省人才,现在想迁回老家,那么在老家那边开《准予迁入证明》时的抬头应该写什么?
准予迁入证明是不是有一定格式啊?
在网上看到是:
__________抬头(1)____________
兹有申请人__XXXXX__申请将居住在你辖区___(2)___的下列人员共__壹__人,由你处迁来我市(县)__XXXXXXXXX__入户,经研究同意,请准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你好!我看了你的提问之后现在做出如下回答:
1、(1)处应当填写“准迁证明申请表”。
2、填写你黑龙江所在派出所的地址即可!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在线咨询。
篇二:《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一、事项名称:
审核《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三、审批程序: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迁入地单位(或居、村委会)签意见→迁入地派出所领户口迁移申请表如实箔写,并按要求准备好各种相关材料→持相关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录入电脑上报县局—>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办理《户口准迁证》
四、需提交材料:
1、个人申请;
2、审批表;
3、身份证、户口簿;
4、结婚证〔属夫妻投靠或直系亲属投靠、随迁需提供的材料);
5、单位、社区、学校开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属直系亲属投靠需提供的材料);
6、离婚证(离婚回原籍需提供的材料);
7、工作调令、录聘用工合同协议〔招工、招干、工作调动需提供的材料);
8、依法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关证明;
9、工商营业执照(入城经商需提供的材料);
10、纳税证明;
11、经营场场租凭证明;
12、房产证或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购房迁居或回原籍定居需提供的材料);
13、退休征、下岗证明、辞退手续、无工作证明(回原籍定居需提供的材料);
14、出生医学证明、婚育证明;
15、其他材料。
五、审批期限:
1、法定期限:15天
2、承诺期限:7天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具体受理业务单位:1、本人向所居住地的派出所书面提出落户申请;
2、派出所管区民-警下管区进行核实;
3、由派出所内勤打印落户审批表或居民身份变更更正申请表
4、所长审核后在落户审批表或居民身份变更更正申请表上签字;
5、落户审批表或居民身份变更更正申请表上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6、将落户审批表或居民身份变更更正申请表及其证明材料交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7、所有材料统一上报业务会议;
8、通知群众办理落户手续。
1.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
2.全家户口本;
3.符合政策生育一孩的,提供生育证。无生育证的,提供母亲户籍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4.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提供再生育证明(准生证)及再生育一个子女审批表。无证或无审批表的,提供再生育材料。女方户口在深圳市外的,另需提供女方户籍地村(居)委、乡
镇(街道)及县(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及是否符合政策生育的证明;
5.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提供近3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
6.属于政策外生育人员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办理部门
拟迁入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递交申请,工作人员核实原件,对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规定的,受理材料;对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需提供的材料。工作人员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
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时限
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对符合要求的,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对提供虚假材料、拒不按办证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拒不配合办证部门调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通知”。
篇三:《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兹有刘**同志,男,身份证号:*****************,原是我村村民,因工作原因,将户口迁出。现已退休,年岁已高,为方便其日后生活,根据实际需要,户口迁到我行政村,符合相关规定,经村委会研究决定,同意接收。
刘德城村民委员会
2013年*月*日
篇四:《户口准予入迁证明》销货清单
客户名称:200年月日
客户电话:收款人:
地址:洞阳部队西30米手机:13965617915电话:6871210
销货清单
客户名称:200年月日
客户电话:收款人:
地址:洞阳部队西30米手机:13965617915电话:6871210
准予迁入证明
(存根)
太户准字()第号
太白派出所:
兹有我镇村(居委会(街、路、巷号村(居)民同志申请将下列人员共人,由迁来我村居住,经研究同意接收,请准予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填发人:太白镇村(居)委会(公章)200年月日签发
准予迁入证明
太户准字()第号
太白派出所:
兹有我镇(居委会(街、路、巷号村(居)民同志申请将下列人员共人,由理户口迁入手续。
填发人:太白镇村(居)委会(公章)200年月日签发
篇五:《户口准迁证明》户口准迁证明户口准迁证明
1、购房。申请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房屋产权证,夫(妻)随迁的需结婚证复印件,被迁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填写户口迁移审批表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办理准迁证。
2、夫妻投靠。申请人持书面申请、结婚证复印件、户口簿、户口迁移审批表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办理准迁证。
3、子女、亲属投靠。申请人持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居委会)证明、户口簿、年满18岁子女投靠父母须提供在校证明、户口迁移审批表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办理准迁证。
4、工作调动和职工、公务员录用。申请人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调令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办理准迁证。
5、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分配工作。申请人凭毕业证书、录、聘用手续或劳动合同、落单位集体户或亲属户口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办理准迁证。
6、复员、退伍、转业军人落户。申请人凭复退或转业安置办出具的落户证明、接收单位证明或其直系亲属户口薄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办理准迁证。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回原籍。凭释放证明和解除劳教证明到原籍派出所直接落户。
8、出国人员恢复户口。申请人持本人申请、原派出所注销户籍证明、出国护照,经派出所审批后予以恢复户口。
9、无户人员入户。申请人凭本人申请、所在辖区基层组织证明材料、派出所调查核实材料、填写户口迁移审批表,由派出所审核后,报市公安局审批,凭批准材料办理。
一、户口准迁证应当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涂改;户口准迁证所列项目内容必须按照《常住人口登记表》登记的内容填写。
二、准迁证上、下项登记内容相同的,要将内容都写上,不得以“同上”或者其他符号代替;迁移人数不足四人,应将空白栏目通栏划一斜线,并加盖“以下空白”章;迁移人数超过四人,须另外填写新的一页户口准迁证。
填错的户口准迁证作废,加盖“作废”戳记后,按照规定期限保存备查。
三、户口准迁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签发机关存查;第二联交申请人办理户口迁移,由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存查;第三联由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存查。
四、户口准迁证第一联有关项目的填写;
1、申请人姓名—填写在申请入户地户口登记机关辖区内有常住户口,为自己亲属申请入户公民的姓名或者申请迁移者本人姓名。
2、住址或单位—填写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或者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3、居民身份证编号—填写申请人和申请迁移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对尚未领证和未达领证年龄的人员均填“未领”。
4、户口登记机关—填写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
5、与申请人关系—如申请人属迁移对象的,也须填写。
6、发往单位—填写准予迁入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
7、迁入地址或单位—填写户口迁入地的详细地址或者迁入工作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8、准迁原因—填写批准入户的理由。如“投靠配偶(子女、父母)”、“随军”、“工作调动”等。
9、批准机关—填写签发户口准迁证的机关。
10、备注—填写需要说明的事项。
11、承办人签名盖章—由填写证件的人签名或盖章,以备查考。
五、户口准迁证第二联有关项目的填写:
1、第一条横线上,填写准迁证发往单位的名称。如××柿×市(市)公安局××派出所或××柿×市(县)××乡(镇)人民政府。{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
2、第二条横线上,填写申请人姓名。
3、第三条横线上,填写准予迁入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详细住址。
4、第四条横线上,用汉字大写数字填写准予迁入的人数。
5、第五条横线上,填写准予迁入的详细地址。
6、表格内项目的填写与存根相同。
六、户口准迁证第三联有关项目的填写:
1、第一条横线上,填写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
2、第二条横线上,填写申请人姓名。
3、第三条横上,用汉字大写数字填写准予迁入的人数。{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
4、表格内项目的填写与存根相同。
七、骑缝处的编号和户口准迁证一、二、三联的编号机同,由承办人使用阿拉伯数字向手工填写。
八、户口准迁证套印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户口专用章。承办人按规定填写完户口准迁证后,在第二联和第三联的签发日期处加盖签发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篇六:《户口审批事项》篇七:《户口准迁证明怎么写》户口准迁证明怎么写户口准迁证明怎么写
户口准迁证式样由盛市、自治区公安厅、局统筹印制,由市、县公安局或城市公安分局签发。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发证机关存查;第二联交申请人办理户口迁移,由迁出地存查;第三联由迁入地存查。
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中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而且由于落户地的不同,具体办理程序也略有差别。因此建议公民在办理有关户口迁移手续时,查询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的有关信息。从一九八○年七月一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户口准迁证,即使用统一格式的《准予迁入证明》(简称准迁证)。从新证实行之日起,各地自定的户口准迁证一律停止使用,但在六月三十日以前已经签发的仍然有效。
对入户人所持的准迁证,经审查无误后,应及时给予办理落户手续。对不需要使用准迁证的迁移,迁出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要认真审查迁出理由是否充分和属实,必要时应直接向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征询意见,以免迁出后落不上户口。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应依据入户人的迁移证给予落户。发现涂改违反户口证件的,要追查清楚,严肃处理。
准迁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发证机关存查;第二联交申请人办理户口迁移,由迁出地存查;第三联由迁入地存查。
准迁证按统一规定的式样由盛市、自治区公安厅、局统筹印制,由市、县公安局或城市公安分局签发。填写准迁证要按照规定认真填写,字迹要工整,并加盖户口专用章。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准迁证,严防丢失被盗。
新疆、内蒙古等少数民族自治区的准迁证,按统一规定的项目加印少数民族文字的,由自治区公安厅、局制定式样,报公安部备案,同时抄送其他盛市、自治区公安厅、局。
户口迁移是国家的一项行政管理制度,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严格按照户口规定办事,认真负责地处理每一件户口迁移。凡是符合迁移规定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规定的,也要做好解释工作,不要推诿拖拉,影响群众的工作和生活。
从农村迁往市、镇(含矿区、林区),从镇迁往市,从小市迁往大市,从其他市迁往北京、上海、天津三市的干部、职工、军人的家属和其他人员,以及从一般农村迁往市郊、镇郊农村或国营农尝蔬菜队、经济作物区的人员,一律凭准迁证办理落户手续。
按照国家规定:招收的职工凭录用证明,录取的学生凭录取证明,调动工作的干部、职工凭调动证明,复员、转业军人凭安置证明,释放人员凭释放证明,符合国家规定回城的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凭知青办证明,办理入户手续,不使用准迁证。
从市、镇迁往农村,从市迁往镇,以及镇与镇之间,农村与农村之间,同等市之间符合规定的正当迁移,凭迁移证落户,不使用准迁证。
篇八:《社区公共户落户须知》关于做好进沪人员落户“社区公共户”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人才类“集体户”清理和“社区公共户”落户审批准备工作的通知》[沪公发(2013)19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市户籍管理工作,规范外省市进沪人员落户“社区公共户”审批程序,推进本市户籍人员居住地服务和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审核符合落户条件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以下简称:进沪人员),因在沪无配偶、无直系亲属、无住房(包括其本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沪无个人产权房及租赁公房)、所在工作单位未设立集体户等原因确无处落户,申请在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内落户的。
二、审批权限
进沪人员落户“社区公共户”的,由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负责受理,公安分(县)局审核后,报市公安局审批。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
需要落户“社区公共户”的,申请人应当向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填写《进沪人员落户“社区公共户”申请表》(附件一),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各类落户“社区公共户”所需的证明材料可以从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查询,或者向公安派出所索取相关《窗口服务告知单》)。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受理时核对无误后退还申请人;如确属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盖证明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有多页的,应加盖骑缝章。为方便申请人,对部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信息数据库可以查询的情况,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政府职能部门信息数据与申请人反映情况不一致的,公安机关可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供证明材料。
(二)受理
对申请人提供材料齐全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场受理并出具《户口类审批受理回执单》(附件二)。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三)审(核)批
公安派出所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分(县)局审核。公安分(县)局自收到派出所上报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市公安局审批。市公安局自收到分(县)局上报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各级审批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规范填写《进沪人员落户“社区公共户”审批表》(附件三)。
经批准同意落户“社区公共户”的,由市公安局户口审批部门签发《户口类审批意见决定书》(附件四),开具《迁沪落户确认单》,落户地公安分(县)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发现事实不清、证明材料缺漏的,可向申请人出具《户口类证明材料补缺单》(附件五),要求补充提供有关材料。对不予落户的,市公安局户口审批部门签发《户口类审批意见决定书》,并逐级下发,由受理地公安派出所送达申请人。
四、户口迁移和注销
(一)户口迁移
进沪人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因购买房屋、租赁公房或者所在工作单位设立集体户等,不再符合落户“社区公共户”条件,或者实际居住地发生变化的,应当将户口迁往其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或者其工作单位集体户内,或者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内。
(二)户口注销
申请人不符合落户条件,采取提供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取得落户的,公安机关予以注销户口,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
五、材料归档
对进沪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及相关审核、审批材料,由落户地的公安派出所按照户口审批材料存档要求,归档保管。
六、工作要求
(一)要认真做好窗口受理工作。各公安派出所要凭相关单位开具的《申报户口证明信》进行受理,并按照落户“社区公共户”的《窗口服务告知单》要求,根据进沪人员不同的类型收取相关材料。各公安分(县)局应将辖区内公安派出所办公地点、时间、“社区公共户”地址、落户“社区公共户”的《窗口服务告知单》通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并向社会公开。
(二)要切实履行审(核)批职责。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进沪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有关规定和落户“社区公共户”的条件进行审核、审批,发现不符合落户条件或者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落户,并及时做好相关证据固定工作。
(三)要建立健全“社区公共户”管理制度。各公安分(县)局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公共户”管理,发现不再符合落“社区公共户”条件或实际居住地发生变化的,应当告知进沪人员将户口迁出“社区公共户”,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应当按照本市户口迁移的有关规定受理。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篇九:《户籍新政今起实施》户籍新政今起实施
日前,市公安局发布了贯彻《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细化实施方案,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对与公安机关户政服务和管理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细化,研究确定操作程序和方法,并对全市户籍部门、户籍民警进行全面培训,从今天开始正式办理新户籍业务。
市区自由落户详解
市区居民凭合法住所(合法固定住所或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包括:设计用途为住宅的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明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承租公房证明(规定不能迁入户口的住房除外)、部队分房证明。
对于符合迁青落户条件的,已取得合法住所的,须在合法住所地登记户口;没有合法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家庭户、工作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体户申请落户。在集体户落户的,需提供在青实际居住地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包括:合法住所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合同、购房合同、居民户主同意居住证明或单位居住证明等。
严格限制城镇居民到农村落户。对城镇居民违反规定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一律不准落户。对实际居住生活在村居,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以农林牧渔业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户口空挂城镇人员申请回村居落户的,由各区、市公安机关核准。
专业人员落户手续怎么办?
派遣期内的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按照《关于青岛市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办理。
留学回国人员,持国家教育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市人社局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落户介绍信、落户登记表、实际居住地证明,到拟落户地公安分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国内在职专业人员,由接收单位向市或区人社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市人社局核准同意后,持《调动人员落户登记表》、户籍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及专业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符合落户条件的学历、学位,职称或职业资格等),到拟落户地公安分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其中,接收单位属市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央、省驻青企业的,直接向市人社局申请;其他单位向单位所在地的区人社局申请,区人社局初审后,报市人社局核准。
投资落户手续怎么办?
符合《意见》中第三条第二、三项“投资纳税”落户条件的,在城区注册企业的个人或外来企业的业务骨干办理落户的,由市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受理审核,报市公安局审批。外商投资企业的业务骨干办理落户,由市商务局受理,报市公安局审批。
符合《意见》中第四条第二、三项“投资纳税”落户条件的,由公安分局受理审核,报市公安局审批。
外来企业业务骨干落户,仅限一次性办理,涉及纳税额若成倍增加,其迁入人数同比例增加。
购房落户手续怎么办?
符合《意见》中第三条第四项和第四条第四项“购房”落户条件的,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指被市区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录用(聘用)或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在市区从事第二、三产业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且依法纳税;依法领取退休养老金。
申请落户的房屋指:房屋状况规划用途为居住、住宅、宿舍,房屋状况规划用途为公寓、商住两用且土地用途为住宅,房屋贷款已全部还清的新建单套商品房。共有产权的,产权人仅限夫妻及未婚子女。
购房落户由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市公安局审批。
其他人员落户条件办理程序
符合《意见》中第七条第一项落户条件的,按照“专业人员落户”程序办理,由蓝色硅谷核心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人社局核准。
符合《意见》中第七条第二项落户条件的,由市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受理,报市公安局审批。
符合《意见》中第七条第三项“投靠落户”条件的,由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除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投靠监护人由市公安局审批外,其余由公安分局审批。父母投靠子女,父母一方符合条件即可办理。成年未婚子女不包
括离婚和丧偶的子女。户口已迁入院校集体户的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含研究生、博士生)、出国人员以及服刑人员,不能申请办理投靠落户。
符合《意见》中第七条第四项“收养子女”落户的,由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市公安局审批。
符合《意见》中第七条第五项“劳动模范”或省级以上荣誉称号落户的,由青岛市总工会等主管部门受理,市公安局审批。荣誉称号不包含政府直属部门颁发的称号。
符合《意见》中第七条第六项“考录调动”落户的,应持青岛市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录(聘)用人员落户登记表》、户籍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到拟落户地公安分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符合《意见》中第七条第七项“军人”落户的,退役士兵、复员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无军籍离休干部进市落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退役士兵、复员干部,持区市民政局安置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及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退役士兵异地安置市区落户的,市、区民政局安置部门受理,报市公安局审批。
军转干部落户的,持市军转办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士官)进市区落户,由市、区民政局按照规定受理,市公安局审批,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若需办理随迁家属落户,公安分局凭市局批准件和随迁家属的户籍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
在市区有工作或外地无工作的军人家属办理随军落户的,由市公安局受理审批。
符合《意见》中第七条第八项“定居”落户的,华侨凭省级人民政府侨务部门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华侨回国定居证》、港澳同胞凭省公安厅批准件、台湾同胞凭省公安厅签发的《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到定居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
符合《意见》中第七条第九项“特殊情况”落户的,原是本市户口的退学人员凭退学证明、境外人员凭出入境证件、刑满释放人员凭释放证明等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
符合《意见》中第七条第十项“特殊专业人才”落户的,体育专业人才指:年龄20周岁以下,获得全国性正式比赛前6名,省级正式比赛前3名或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年龄26周岁以下,获得全国性成年正式比赛前6名;年龄在28周岁以下,获得洲际性正式比赛前6名;年龄在30周岁以下,获得世界性正式比赛前6名。由市体育局受理材料,并提供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市公安局审批。
其他特殊专业人才引进由相关部门持有关材料报市公安局审批。
篇十:《户口迁移》户口市内移居
跨所迁移入户的:须持迁出地和迁入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然后持迁移证号码和迁入地户口簿、身份证照片一张(黑白大头照)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跨所迁入立户:须先持房产证和住房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微机门牌编号手续,然后持迁出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再持迁移证号码,迁入地房产证或住房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立户手续(借住、临时房、租赁房及未成年人不得立户)。注意:迁入人需办身份证的应交身份照片二张,需办身份证快证的应交照片四张。
因农转农、非转农市区迁移的:须持市局、分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准移证),迁移证号,入户地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大头照片一张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需办理身份证的,交身份证照片二章,需办理身份证快证的交身份证照片四张。跨所户口迁出:须持迁入地和迁出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跨所迁出立户的:须先持迁入地房产证或住房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微机门牌编号手续,然后持迁出地户口簿到迁出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派出所所内户口移居:须持双方户口簿和移出人身份证照片一张(16岁以上移出人员均须交照片),到派出所办理所内移居手续;立户的须持迁出地户口簿和迁入地房产证或住房证明办理户口所内移居手续(16岁以上迁移人员须交身份证照片一张)。
所内移居需办理身份证的交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需办理身份证快证的交身份证照片四张。户口市外迁入入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
购房、投靠亲属、调动、投资纳税、大专以上学历毕业未分配人员,农转农投亲,非转农投亲市外迁入入户:须凭市局、分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毕业生持迁移证未入户的凭分局审批手续),迁移证,迁入人身份证(指16岁以上迁入人员)和居民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指16岁以上迁入人员)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办理入户手续时需收缴原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