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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详细内容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一)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和国正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二、驾驶员管理

1.公司行政部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公司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和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公司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3.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公司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部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公司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4.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5.驾驶员要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如有特殊情况不适合驾驶车辆的,必须提前向行政部作出说明。

6.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抢行、猛拐、

争道、开斗气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承担赔偿事故损失。

7.因驾驶员违章行车,造成交通事故或处罚的,由驾驶员本人负全责;如在行

车中,乘车人要求驾驶员违章的,驾驶员应坚决阻止,否则责任将由驾驶员和乘车人共同承担。

8.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例保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做好发动机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9.对忽视安全规定、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的驾驶员,视具体情节给

予警告、罚款直至除名处理。

三、驾驶员工作职责

1.负责所指配车辆的安全驾驶。

2.负责车辆出车前、收车后的车况检查。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

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3.负责车辆的清洁和内务。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

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4.驾驶员上班不出车时间,必须在公司待命等候,临时有事须离开,必须报行

政部批准后方可离岗。

5.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部

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四、车辆管理

1.公司行政部将根据车辆申请单进行车辆调配安排,驾驶员根据车辆使用申请

单上要求进行出车,各部门负责所属车辆使用过程的日常管理。

2.任何员工申请用车都必须填写《派车单》,并填写清楚申请部门、日期、申

请人、用车事由、出车路程、用车时间等事项,报行政部审批,行政部每日对此单进行整理存档。

3.公司所有车辆仅限于因公外出使用,严禁管理人员公车私用或未经批准私自

用车。严禁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要求驾驶员出私车,带私货,一经发现,初次违规处以警告,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予以惩罚。

4.驾驶员有权拒绝管理人员非因公出车的工作安排。

5.行政部对每台车辆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的主要数据和资料,包括:车辆

型号、购买时间、保养记录、维修记录、出现故障、原因以及车辆像片与各种证件复印件等。

6.凡发现车辆证件(行驶证、养路费、保险证明等)被盗或遗失的,须把遗失

过程书面报告部门主管,并由遗失人办理有关手续,补办费用由本人支付。

7.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由行政部办理理赔手续。免赔部分根

据事故责任由驾驶员或公司支付;未经批准私自用车,如发生交通事故或罚款,由该驾驶员负责维修并赔偿损失。

8.驾驶员每天工作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停放,违反停放规定

导致车辆损坏的费用由驾驶员支付。

五、车辆的维修与保养

1.车辆出现故障必须及时书面报行政部,行政主管批准后方可进厂修理,未经

批准擅自修理的费用,由该驾驶员本人自付。

2.维修车辆提倡勤俭节约,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车辆确需修理的,由驾驶员

填写维修项目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厂修理。

3.出车前检查:

驾驶员出车前,应事先对用车进行检查,确认车况良好方可出车,检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池水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油

泵是否符合要求;

B.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是否坚固;

C.检查手、脚制动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D.检查方向盘、转向器及挡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E.检查喇叭、灯光、雨刷是否正常,电瓶接线是否牢固清洁;

F.检查随车工具是否正常;

G.检查车辆声音是否正常。

4.收车后的检查:

驾驶员出车返回公司后,应对用车例行检查后方可交车,收车后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有无松动;

B.检查车的冷却水、燃料、玻璃清洗液和电池水;

C.检查灯及雨刷是否关闭,关好车门、车窗并锁上保险锁。

5.车辆的清洗:

A.驾驶员应经常整理车辆内部的杂物,保持车内及尾箱整

B.驾驶员应首先本人注意清理车辆清洁;

C.如需由洗车场清洗时,应经行政部同意,方可进行清洗。

六、车辆费用的管理

1.公司车辆油料及维修费以凭证实报实销,由经办驾驶员填写报销申请单后,

由行政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报销。

2.驾驶员出车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凭证报销。由经办驾驶员填写报销申请单,

张贴好各项发生费用发票(注明费用项目)后,由行政部负责人签字确认,由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报销。

七、驾驶员出车的规定

1.服务要热情友好、使用礼貌用语、保持精神饱满。

2.必须提前五分钟发动着车或到达所需地点。

八、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

以记过或免职处分,造成损失的,驾驶员应承担全部责任。

A.无照驾驶(包括不按准驾车型驾驶的)。

B.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2.由于驾驶员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违章罚款不给予报销。

3.公司车辆如在公务途中发生事故,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急救伤患人

员,并即与行政部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行政部报告。

4.责任事故划分及赔偿:因出公务发生的驾驶员责任事故赔偿超出保险理赔的

部分由驾驶员和公司各承担50%;因违反规定办私事发生的驾驶员责任事故赔偿超出保险理赔的部分由驾驶员和私事当事人各承担50%。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二)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和车辆的合理利用率,同时,为了提高驾驶员的技能和职业道德,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日常管理

车辆日常管理由驾驶员负责。具体包括:车辆维护保养、安全、调度、年审、缴交养路费、购买车辆保险费等。

1、日常检查

1)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液是否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油泵是否合要求;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合乎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

3)方向盘、转向盘、转动轴及横拉杆连接是否紧固;

4)检查手、脚制动器是否正常,各连接管道有无漏油现象;

5)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是否正常,电平搭线是否紧固清洁。

2、出车前

1)按照技术规程启动车辆,并查、听声音是否正常;

2)车辆发动后,各种仪表(示数)、指示灯工作情况必须正常。

3)检查灯光、水箱、电瓶、制动、各项操纵等有关安全部件

3、收车后

1)清洁车辆;检查车容车貌,将车停放在停车场固定车位。

2)停车后拉紧手制动器,加防盗锁,检查轮胎气压及各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关门上锁离开。

4、车辆保养修理

A.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B.车辆需维修的,驾驶员必须先认真检查发生的故障,初步

判断故障发生部位,并如实向商务部报告,由商务部向总

经理报批同意后,方可修车,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验收。

车辆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经随车领导和主管同意后报商

务部批准后前往修理,修理报销凭证需随车人员签字证明,上报商务部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准报销。

C.车辆必须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

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D.司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

养和修理建议。保养完毕后填写车辆保养单,上报商务部

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E.车辆维修时必须通过三家修理厂打价而定。要以“价格合

理、质量保障、时间快捷”为原则。

二、车辆使用范围

1、

2、

3、

4、主管领导业务用车;集体参加各种会议、参观学习;各部门行政业务用车;接待用车;

5、经审批同意的其他用车。

三、用车规定

1、各部门因业务需要用车时,用车人必须提前一天填写“出

车审批单”,经使用部门主管和商务部主管审批;

2、车辆不够安排时,原则上是“先远后近,先急后缓,先主

后次”相结合而定;

3、用车人办事的方向路线,地点相同或比较接近时,尽量采

取一车多人办事,以减少浪费;

4、有驾驶证且能够独立驾驶车辆的用车人,在用车过程中,

不能擅自跟驾驶员要车驾驶,特殊情况确需自己驾驶车辆时,必须经商务部主管批准;

5、驾驶员凭经批准的“出车审批单”出车,无出车审批单,

驾驶员不能出车(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除外);

6、驾驶员因急事临时外出,来不及凭“出车审批单”出车的,

应第一时间打电话告知商务部主管,并于回来后,马上补办出车手续,否则,当违纪处理;

7、每次出车完毕后驾驶员需把出车审批单上交给商务部进行

登记。

四、车辆费用管理

公务车油料、过路费、维修费等汽车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凭证实报实销

五、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公司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残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商务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商务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公司各负担一半。

河南立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

主题词:印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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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车审批单

回车单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三)

编号:ZY-AD-SY3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车辆。公司车辆用于公司业务、财务、行政部门人员外出办事时使用。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公司行政部门经理负责公司所有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公司车辆的有效使用。

(2)公司车辆驾驶员须持有合法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沈阳市路况。如因驾驶员驾驶证问题造成的不必要损失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公司所有车辆的钥匙原则上应由行政部门统一保管,出车时,驾驶员应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后,驾驶员应及时将钥匙交回行政部门负责人,并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签字,表明车辆已返回。如违反规定私自出车,或未签字的,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

(4)驾驶员在离开车时,需确认车门窗户全部关闭上锁后,方可离开。如发现有未关者,一次罚款50元。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行政部门经理批准。

(5)公司车辆需出车、送货、接货等由行政部主管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车辆。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次。

(6)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一经发现,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2.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1)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需提前一天到行政部门做出车辆使用申请,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由行政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根据情况具体安排车辆。公司除总经理以下员工用车仅限于有客户需要的情况。销售人员日常业务自行解决。

(2)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车辆使用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用途、来往目的地,公里数等记入并由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后,通知车辆驾驶员准备出车。如发现未做记录的,罚款20元/次。

(3)车辆驾驶员每次出车前需到公司前台做好登记,并填写好《车辆使用登记表》。漏登记的,罚款20元/次。

(4)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出车通知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的时间安排出车。

(5)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如未获得批准迟到者,罚款50元/次。

(6)公司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在无照驾驶、驾车外出、驾驶员将车辆借予他人使用等情况下,出现违反交通规则,发生违章罚款,交通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由驾驶员承担一切后果。

(7)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如未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

3.车辆管理:

(1)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定期清洗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发现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如发现问题,一条罚款20元/次。

(2)驾驶员如需要车辆维修保养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注明行驶里程等具体内容,经行政部批准后方可送修,保养打腊等应事先向行政部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进行。

(3)公务车外出加油需到行政部门登记《加油卡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