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详细内容
篇一:《关于开展农民工工作自查的报告》
关于开展农民工工作自查的报告自接到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对开展农民工工作自查进行了研究与部署。坚决贯彻落实《某某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山政发[2013]91号)和《某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某某区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山政办发
[2015]30号)等文件精神。有关工作人员同时对2015年我局开展农民工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深刻、细致地自查与自评。现就我局开展农民工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民工就业创业管理服务情况
1、加强领导,积极引导农民工创业就业。成立领导小组,对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和充实,专职人员从事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按照“常年抓、抓常年”重要批示精神,建立外出人员返乡创业工作领导体系。
2、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扶持农民工创业就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办法和措施,对于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的享受招商引资企业同等优惠政策;对入园创业的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同等优惠政策;对创业农民初创的小企业,可适当放宽注册资本额度和注册资本到位期限等。切实从政策层面上支持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3、强化目标管理,积极落实农民工工作责任。区目标办印发了《2015年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和考核办法》,将扶持农民工创业就
业等目标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下达,实行月报告、季调度、半年督查、年底考核制度。
4、建立工作台帐,积极规范农民工工作程序。在10个乡镇分别设立了返乡农民工监测点,建立了返乡农民工日报告制度。各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采取分片包干制的办法,组织专人深入村户,通过上门走访、发放问卷调查表、召开能人座谈会等形式,了解返乡农民工意愿和要求,建立了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信息台帐。
5、强化政策宣传,积极帮助农民工创业就业。区劳动保障部门分别在服务大厅设立了宣传咨询窗口,深入开展了外出务工人员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某某电视台新闻媒体曾多次对我区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6、加强创业扶持,积极促进农民工创业。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成立了“农民工创业培训指导中心”、“综合服务中心”,设立了农民工服务窗口,建立了返乡农民工创业人员扶持档案,做到家庭住址清、联系方式清、技能优势清、发展项目清、经营状况清。成立了以劳动保障、工商、税务、财政、银行及大专院校等部门专家组成的创业指导委员会和创业咨询指导专家志愿团,免费为学员创业提供帮助和指导。收集适合返乡农民工创业项目126多个,组织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筛选,编印成册,推介给返乡创业农民工。共举办26期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班,1600名返乡农民工参加培训,其中成功创业361人,带动2985人就业。
7、加强园区建设,积极孵化农民工创业。为加快推进工业化,
带动农业产业化,促进城乡产业整合发展,积极支持乡镇工业聚集区合作发展,加快产业集聚,提高开发园区的经济规模和辐射能力,从而形成增长极,有效带动农业及农村经济的繁荣,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区分别在西集、桑村、冯卯三镇第一批区级“返乡农民工创业园”,且初见成效,累计完成道路框架、电力配置、供排水配套等基础设施投资2160多万元。建成标准化厂房76栋,建设面积2100亩,现已入729家企业,安排返乡农民工入园创业129人,带动2716名农民工就近就业。
8、强化就业服务,积极推进农民工就业。强动态监控,对出现的企业规模裁员、批量农民工返乡等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区政府领导。把“返乡农民工与就业岗位招聘周”扩大为“招聘月”,组织各镇(街)对返乡农民工实施了“三送”(就业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政策)等“一条龙”服务,深入开展返乡农民工系列现场招聘、技能助你就业、春风送岗位下乡、就业信息对接、返乡农民创业、用工需求调查等6大活动。
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情况
全面启动了以返乡农民工为重点对象的“特别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将全年农民工技能培训任务层层分解到县区及乡镇,并指导、督促全区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对返乡农民工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把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发证和转移就业结合起来,实行“三个对接”:即任务分配与定点培训机构对接;培训与技能鉴定对接;培训与就业对接,提高了农民工培训就业质量。今年
以来,共开展农民工培训4200人,对辖区内农村劳动力进行跟踪管理与服务;新增转移就业4132人,转移就业规模达到8700人。
三、农民工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1、加强农民工领导机制建设。在区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分别成立了“农民工创业培训指导中心”和“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成立了由劳动保障、农业、教育、建设、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民工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形成了“政府统筹、各方参与、积极推动”的工作格局;建立外出人员返乡就业工作领导体系,在10个乡镇分别设立了返乡农民工监测点,建立了返乡农民工日报告制度和就业信息台帐。
2、建立农民工工作政策体系。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新政策新精神,积极适应就业形势发展新需求,我区围绕建立促进农民培训、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扶持政策和工作体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城乡就业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农民工培训政策体系建,研究制订了《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施方案》、《某某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考核细则》、《某某区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农民就业服务和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区农民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促进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政策体系。
3、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机制建设。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层次配套的原则,把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成为功能最为完善、信息化程度高的市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失业保
险、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和劳务输出、劳务派遣等多项服务。在区建立了人力资源市场,在各街道、镇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在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形成区、街道(乡镇)和社区三级就业再就业服务体系。严格按照劳动保障部门“六到位”的要求,立足现有基础条件,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乡镇、行政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
4、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为提供更加快捷优质的服务,畅通农民工就业信息渠道,我们在充分发挥有形市场发布信息的同时,积极运用枣庄就业网载体作用,全面搜集和发布适合农民工的就业信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为各类农民工量身定制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充分利用枣庄就业网“就业政策宣传、业务办理、求职招聘、人才论坛”等多功能就业平台,为农民工提供贴心服务,目前通过某某区人社局网站和室内、室外大屏幕举办网上招聘会,发布招聘信息529条,提供3962个就业岗位。
四、存在问题
1、劳动力素质不适应市场需求,结构性矛盾突出。据调查统计,我区需求量较大的工种是煤矿工、针织、电子、电焊、车床、钳工。高技能人才严重不足,难以满足我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求。从去年开始,部分企业“招工难”的问题已经逐步凸显。
2、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基础薄弱。目前,我区镇(街)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滞后,部分行政村没有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没有配备专职
人员,缺乏专项工作经费,难以满足农村劳动者对就业培训的需求。
篇二:《2012年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市妇联2012年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2012年,市妇联围绕市委、市政府对农民工工作的总体要求,努力促进女农民工就业和自主创业,为全市农民工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重视对女农民工进行教育培训,营造妇女创业就业的浓厚氛围。年初,在《吉安市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2012年工作意见》中要求抓好妇女的教育培训,并明确培训内容和目标,为提高我市女劳动者的素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11月8日,在《井冈山报》发出全市妇女积极投身全民创业活动倡议书,营造妇女创业就业的浓厚氛围。全市各级妇联充分发挥组织网络优势,积极配合当地劳动就业部门,结合主导产业和企业用工需求,组织动员妇女踊跃参加培训活动。全市采取联办或自办等方式,培训妇女人,通过培训,全市广大女劳动者的就业创业理念得到有效提升,生产能力和经营水平大大增强,涌现出一批高素质的女企业家和有一定规模的妇女创业就业基地。
二、积极配合人保部门开展“春风行动”,为妇女就业做好服务工作。全市各级妇联抓住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返乡的有利时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市开展了2012年“春风行动”。从1月中旬启动到3月底共三个月时间,向全市公众发放了春风卡等宣传资料共计份,举办招聘会场次,名妇女达成就业意向。这次“春风行动”的开展为加快女农民工转移就业、促进困
难群体就业、维护女农民工合法权益以及缓解我市招工用工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认真做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为解决妇女创业资金瓶颈问题尽心尽力。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严格按照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规定,对前来咨询或申请贷款妇女进行详尽耐心解说和指导,认真做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服务工作,对符合申贷条件的妇女积极向市就业部门推荐。同时,指导各县(市、区)妇联开展工作,不断拓展服务对象。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名妇女获得贷款万元,经妇联组织直接推荐的妇女有名,贷款金额万元,其中市妇联帮助名妇女贷款万元。
四、抓好家政服务员的培训,“红杜鹃”家政工作有起色。3月份,市人保局、市妇联、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共同举办了第二期“红杜鹃”家政服务培训班。通过家政服务理论知识考试和家政服务技能实践操作,评选出了我市十名优秀“红杜鹃”家政服务员,这是我市首次组织此项评选活动。此次评选出的优秀家政服务员中的前5名同志,在统一组织针对性训练后,代表我市参加全省家政服务技能大赛,其中傅丽萍同志获得三等奖的好成绩。今年省里分配给市里名家政服务员培训任务,根据实际情况和县(市、区)的要求,我们实际下达培训任务名,到目前为止,已完成培训名。
五、组织校企对接活动,为女大学生就业和女企业家招聘人才牵线搭桥。3月29日,市工信委、市妇联、市企业家协会共同举办了女企业家分会成立大会暨“相约春天梦想启航—优秀女
企业家进高校”活动。女企业家和女大学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女企业家介绍企业发展情况和自己的创业历程,女大学生仔细聆听,不时发问。这次活动为企业招聘人才提供了便利,为女大学生就业发挥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六、扎实开展劳动维权。全市各级妇联组织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充分发挥广大妇干及巾帼志愿者的作用,广泛开展维权服务、举办法律宣讲课、法律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开展困难帮扶、创业就业服务、“12338”妇女维权热线宣传服务、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宣传。向有创业就业意愿和正在创业、求职的女劳动者发布劳动维权信息,包括劳动维权知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使她们及时获得相应的政策指导、维权支持和法律援助。引导用工企业诚信招聘、合法用工,提高企业维护女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的意识。“三八”期间,市妇联在市中心城区启动了妇女维权周活动,为女农民工维护权益提供了支持和帮助。
篇三:《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自查报告》淠河总干渠高刘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
安全生产工作的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总局皖淠工管[2011]19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小组于2011年9月1日对分局管辖范围内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自查活动。检查小组结合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检查,落实有关安全措施。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我局一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理念。年初,我局就修订了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下发到各段,组织职工学习。根据《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局4月下旬召开职工大会,会上与各段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切实将安全生产落实到实处。
二、加强重点工程、险工险段检查
在建工程的安全督查工作:淠河总干渠沙旗杆渠下涵出险加固工程即将动工,我局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险工险段的监测和巡查:我局修订了各种应急预案。结合今年的雨情、水情和工情情况,及时修订了《淠河总干渠高刘分局防汛抗旱预案》、《淠河总干渠高刘分局险工险段应急预案》、《淠河总干渠高刘分局水污染应急预案》等,我局将预案印发到各段,
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并要求各段责任人在汛期、供水期间对险工险段加强巡查,监测的力度。我局各分工负责人均能按要求,对险工险段进行检测,确保险工险段在汛期、供水期间的安全运行。
三、加强各类警示标牌、标识检查
我局在新民坝泄水闸、高刘大桥、塘小河泄水闸等处喷写“水深,禁止洗衣、游泳、钓鱼”等安全标语,并树立警示牌;瓦东进水闸交通桥的警示桩损坏部分被修复;对砼防汛道路、三叉冲泄水闸、新民坝泄水闸、瓦东进水闸、塘小河泄水闸及王岗节制闸交通桥加强过往超载车辆的监管力度,限载标识醒目;这些警示标牌和标识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四、加强车辆安全检查
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总局《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安全行车工作的通知》(皖淠办[2011]171号)文件,严格落实车辆管理制度,按要求停放车库;我局定期对公车进行维护,每次出车前,都要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行车;对驾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行车过程中,严禁违章操作,严格杜绝疲劳驾驶、急躁驾驶。
五、加强水工程运行检查
我局定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管辖范围内的堤防、渠道及水工建筑物进行安全检查工作,检查的重点是涵闸、渠下涵、滑坡、渗漏、散浸等险工险段部位。检查小组对检查到的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并要求各段分工责任人
在高水位、大流量期间加强巡堤观测,如实填写观测记录。各涵闸责任人均严格遵守调度规程及操作规程,对涵闸启闭设备能按要求进行注油保养,机房内保持干净整洁,闸前闸后无淤积物。确保今年灌溉期间各类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
六、加强办公及生活区域电气设备、供电线路、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
我局加强办公及生活区域电气设备、供电线路、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要求各段及局机关严格用电管理,在用电高峰时段,注意用电安全,对电器进行安全检查,尽早地发现安全隐患,避免用电安全事故。我局对办公区、生活区及中小型水闸配备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及时消除消防隐患。
通过以上检查,高刘分局安全生产形势良好,但我们毫不松懈,坚持按照安全生产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迎接总局、管理局安全生产领导组的检查。
二O一一年九月二日
篇四:《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几点建议》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几点建议
摘要: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038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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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几点建议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办)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理提案人:王林
主题词:权益
提案形式:个人
内容: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怎样来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相关的社会冲突,努力构建和谐的用工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下,理论上农民工可以有多种维权途径来保障自身的权益,但在现实的案例中却可以发现农民工维权往往遭遇到现实中的种种困境。
2006年3月27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指出,农民工问题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在该意见中提出要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工权益事件,要求用工单位必须订立与履行劳动合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农民工的法律地位。
农民工处于弱势地位,在与企业方发生雇佣关系产生利益交易时,经常发生自身权益被侵犯现象,主要体现在工伤赔偿、欠薪等经济性权益和工作条件、工作时间等非经济性权益,而其中工伤赔偿和欠薪是其中的主要两个方面。调查走访的清华西门某建筑工地的活动中,农民工反映最强烈的也是集中在这两个方面,很多农民工坦言,他们出门在外无非是挣两个钱贴补家用,苦一点累一点还过得去,可是最怕的是辛辛苦苦工作大半年最后回家过年的路费也没有。{关于做好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从法律规定和法律操作实务出发,可将上述流程图中的维权途径分为三大种类。一是民间解决,包括自行协商和解和工会的调解;二是通过行政权力解决,农民工可向建设委员会和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下属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来维护权益;三是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即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权的权威来捍卫自身的利益。
在途径的选择上,一般本着最快、最经济的,最大限度的依法实现农民工自身的权益。就农民工发生权益纠纷维权途径上选择的顺序来看,通过调解方式来解决问题是他们的最优先选择。因为农民工自身处于“外来”的事实劣势,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在权益受到损害的地方来主张他的权利——他们的权利的实现往往都是很迫切的。一旦发生诸如工伤之类的案件时,通常情况下是及时需要钱治病,或者需要很快拿到赔偿之后回老家去,这时候,时间因素是选择维权途径中的最重要因素,时间拖得越久,面临的直接损失也越多。有些欠薪案件中,在北京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急需拿钱回去,特别是在建筑施工领域,住的是临时性的房子,发生工伤或自己不想干活了,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甚至连吃饭都成了问题。
在面临调解失败的情况下,涉案农民工才可能继续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主要是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和司法诉讼三种法定途径。除去调解这种非正式途径,比较劳动监察、仲裁和诉讼这三种维权方式,
(一)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农民工维权困难重重;{关于做好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二)包工头的存在,严重影响农民工维权;
(三)工伤保险覆盖率低,农民工权益难保障;
(四)劳动监察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五)劳动诉讼执行难;
(六)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淡薄是其维权之路困难重重的主观原因。
建议:
1、加大对违法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责令其承担农民工、社会和政府在维权中承担的成本。对于农民工在为全过程中所支出的各项花费,以及社会和政府部门付出的成本,应当在相关规定中明确由用人单位来支付,这样才能公平的保护劳动者,并对用人单位起到威慑作用。
2、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对劳动监察的消极影响,使劳动监察能切实履行保护农民工的职责。由于地方经济利益与农民工权益保护的矛盾,地方政府为了自己的政绩往往会偏袒用人单位一方而对劳动监察工作施加阻力。
3、取消劳动仲裁的前置地位,改革“一裁二审”制度借鉴已经在某些地区开始尝试的做法,劳动仲裁不再是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前置程序,而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将“一裁二审”改变为“或裁或审”或“两裁终审”、“一裁一审”。这样就理顺了仲裁与诉讼的关系,“改变人们对劳动争议案件‘三审终审’的消极理解”;又使当事人能够更为自主地选择维护自我权利的途径,同时避免了社会资源的浪费。或者取消劳动仲裁的前置地位。这样劳动者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将司法的工作交给法院;同时将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充实到劳动监察部